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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小说网 > 重生后我成了权臣的掌中娇 > 第227章 幸好那个妖艳贱货有眼无珠

第227章 幸好那个妖艳贱货有眼无珠

    这个主意,令南槿和南椿很是欢喜。


    南槿迫不及待地起身,“娘,那我和妹妹去准备参加宫宴的裙钗首饰,您可要管住府里丫鬟们的嘴,别叫南宝衣知道宫宴的事!”


    刘氏颔首,慈爱地看着她们去挑选裙钗首饰。


    此时,被她们念叨的少女,还在偏院。


    南宝衣指挥着婢女,重新布置了那座厨房。


    余光瞥见抱着书卷匆匆溜过游廊的书童,她立刻唤道:“元宝,你家主子呢?”


    元宝是南承书的书童。


    胖乎乎的少年,伸手挠了挠后脑勺,眼珠子滴溜溜地转,“还,还在刘大儒家读书……”


    “书都被你抱回来了,他读的哪门子书?”南宝衣踏出门槛,毫不客气地拧住他的耳朵,“元宝,你给我老实交代,我四哥去哪儿了?再撒谎,我就把你耳朵割下来,给珠珠泡酒喝!”


    元宝不经吓。


    他抹着眼泪,哀嚎道:“刘大儒家的千金过生辰,公子去酒楼参加她的生辰宴,要晚点儿才回来……”


    南宝衣如今已不是初出茅庐的无知少女。


    她轻笑:“眼见着就是春闱会试,他书也不读了,居然跑去参加别家姑娘的生辰宴……元宝,你带我过去瞧瞧。”


    元宝悲悲戚戚地应好。


    乘坐马车来到庆福街。


    这条街是盛京最繁华的吃街,各色酒楼鳞次栉比,巷弄里还有各种各样的馆子,吸引了无数达官显贵和寻常百姓。


    马车在一座酒楼前停下。


    南宝衣提着裙裾款款上楼。


    走到雅座外,却听见里面传来少女尖锐的讥笑:


    “我过生辰,别人都送我珠钗首饰、绫罗绸缎,南承书,你怎么就送我一本破书?!听你是我姑父的远方亲戚,从边陲城而来,果然,边疆的人就是穷酸!”


    随之而起的,是满堂哄笑。


    南宝衣眉目清冷。


    她透过花窗望去。


    雅座里设有圆桌,围坐着七八个少年。


    他们众星拱月般簇拥着一位少女,那少女不过十四五岁,浓妆艳抹,顾盼之间都是骄傲。


    想来,就是刘大儒的千金了。


    刘大儒在盛京很有名,是刘氏的亲哥哥,据这几次会试,都押中过考题,很多书生不惜花重金找门路,拜在他的门下。


    虽然为人傲慢,但毕竟押中过考题,口碑是极好的。


    南宝衣怀疑自己哥哥,看上刘大儒的千金了。


    “珍心,这是我送你的生辰礼物,你瞧瞧喜不喜欢?”


    一位锦衣华裳的公子哥儿,谄媚地送出锦海


    刘珍心打开锦海


    金晃晃的金步摇,几乎晃花了她的眼。


    她抱住锦盒,欢喜道:“李公子真是大手笔,这支金步摇,一定花了你很多银钱吧?”


    “这有什么?我家就是开首饰铺子的,珍心你喜欢怎样的首饰,随便打声招呼,我立马就能给你送过来。我家中三代富贵,我才不是某个穷酸书生呢!”


    那所谓的李公子,斜睨向南承书,脸上满是瞧不起。


    “珍心,这是我送你的生辰礼!”又有公子献殷勤,“是一对羊脂玉镯,半点儿瑕疵也无。”


    刘珍心打开锦盒,立刻高胸尖叫出声。


    她迫不及待地戴上羊脂玉镯,“这东西很贵吧?”


    “对我而言,九牛一毛。我家在黄州是做玉石生意的,置办的宅院不计其数,就算在盛京,也买得起大宅子!不像某个穷鬼,居然还要寄居在亲戚家中,也不嫌丢人,呵!”


    哄笑声再度响起。


    南承书青衣直裰,袖口还沾染着墨渍。


    在一种金冠华服的纨绔公子哥儿之中,显得格格不入。


    他低下头,因为不适应这种应酬,双手不安地揪住袍裾。


    刘珍心嫌弃地把那本书丢给他,“这种破烂玩意儿,也好意思送给我!拿走拿走,莫要碍我的眼!”


    她转向其他公子,“今儿高兴,咱们来玩行酒令呗?”


    李公子笑嘻嘻道:“南兄又不喝酒,扫忻很,怕是玩不起来。”


    “喂,你若是不喝酒,赶紧滚,别妨碍我们玩行酒令。”刘珍心趾高气昂地逐客,“坐上酒桌却不肯喝酒,底下没有这样的规矩。带着你的破书,赶紧滚!”


    少年清秀白嫩的面颊上,逐渐洇开红晕。


    他紧紧抓住他的礼物,起身深深作揖,这才转身退出雅座。


    背后的嬉笑声不绝于耳:


    “地方来的穷书生,还想追咱们珍心,也不照照镜子,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


    “这年头,想吃鹅的癞蛤蟆是越来越多了!”


    “嘁,不是我瞧不起他,就他那样的,连件直裰都打了补丁,养得起咱们珍心吗?!咱们珍心大姐自幼娇养,不顿顿燕窝,顿顿吃肉那是起码的!”


    南承书失魂落魄地掩上槅扇。


    转身,却撞见自家妹倚在扶栏前,正静静看着自己。


    “娇娇!”


    他激动地轻呼一声,急忙上前,“我今儿一早就去了刘大儒家,你几时到的盛京?!”


    南宝衣不想回答他。


    她用手帕替他擦了擦袖口,声道:“上京前,曾带四哥买了好些衣裳,你怎么还是穿旧衣裳?袖口都破了,还有许多墨渍,也不怕人笑话。”


    “读书的时候,从侍郎府走到刘大儒家,要经过许多巷弄。每每寒地冻时瞧见那些乞儿,都觉得可怜,因此把新衣裳都给了他们。”南承书腼腆,“娇娇,你可有吃午膳?我请你和珠丫头去吃好吃的?”


    南宝衣应好。


    与南承书并肩走下酒楼时,她轻声:“四哥喜欢刘珍心?”


    南承书脸红如滴血,“定是元宝碎嘴……等回去了,我罚他抄书!”


    “是我自己看见的。”


    南宝衣拿过他手里的那本书。


    大雍开国皇帝手写的书卷,南府压箱底的祖传珍藏之一,拿到市面上,一字万金都是少的。


    她哥哥,居然要送刘珍心这么贵重的东西!


    幸好那个妖艳贱货有眼无珠!


    她不悦:“四哥,你喜欢她什么呀?”


    南承书更加脸红,声如蚊蚋地回答:“她长得好看,她还亲我。”


    ,


    娇娇:哦,我的纯情哥哥!


    权臣大人:其实,我也很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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