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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四十七章 恐惧 (求订阅)

    耿破魔虽因为一层绵密的气劲,而看不到孟昭的相貌,表情,却能敏锐的感受到,对方目中传递出的俯瞰,失望的情绪,这简直就是欺人太甚。


    逃跑恐怕是做不到了,轻功绝没有这个家伙来的好,那么只能拼杀一场。


    他宁愿相信,对方能破了自己的硬功,只是瞎猫碰到死耗子,而不是真的有如此稳定且高效的法子,能伤到自己。


    如此做了决定,耿破魔再无任何犹豫之处,浑身澎湃的气血与散发的灼热之劲,缓缓凝缩收敛,凝聚到体表之上,形成一道淡淡的赤色光芒,笼罩体表,与此同时,他的身躯陡然壮硕几分,筋肉似铜铁一般坚硬,充满了金属的质感。


    那手腕太渊穴上受到的创伤,在这缕赤色光芒辐射下,血肉快速蠕动,挤压,将伤口愈合,恢复到最原始的状态。


    “喝!”


    一声吼,耿破魔双目如燃烧的火焰,极限运转身法,再次朝着孟昭扑来。


    手上的功夫,仍用的是不久前被孟昭连番破解的玄鹰九夺,招式,神韵上都没有任何变化,然而,此时,他彻底抛却了这套爪法当中的防御手段,全力进攻。


    一时间,鹰啸九天,爪影重重叠叠,锐烈的气劲在地上溢散开来,浅浅一丝,就能划出数丈长短的巨大沟壑,可见其劲道,攻势之猛烈。


    武道有一种对敌手段,叫攻敌必救,和围魏救赵差不多意思,就是攻击敌人必须要防守,躲避之处,来起到牵扯,压制对方的目的。


    然,此种手段,对于此时此刻的耿破魔来说,算是完全失效,因为他自恃有双重硬功打底,肉身强度,防御力惊人,所以舍弃了所有防御,要抢在对方伤到自己之前,打死对手。


    这种武斗法子,其实很赖皮,但也很有效,是以弱胜强的不二法门,核心在于以命换命,换不了命,也要重伤对手,所以才效果惊人。


    可惜,他面对的是孟昭。


    面对耿破魔真的如疯魔一般的进攻,孟昭竟然出人预料的也使出了玄鹰九夺的爪法,和对方硬碰硬比了起来。


    而且让耿破魔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这种由他开创的爪法,在孟昭使来,竟然比他自己用的还要出色,还要完美,招数更加精炼,爪劲更加凌厉,真意更加霸道。


    不多短短交手十几招,耿破魔的身上,已经留下密密麻麻,超过数十道爪痕。


    这种痕迹并不算很深,也没有让他受到什么难以忍受的伤势,可却代表,孟昭的玄鹰九夺,远远在耿破魔之上。


    这个打击可就太大了,可以说,这门爪法,是耿破魔除了自身硬功之外,最引以为傲的,结果却被孟昭临阵学去,还用的更加出色,谁能不震惊?


    “你怎么可能会我的武功,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不相信。”


    耿破魔呼喝一声被孟昭的爪法击退,右边手肘的末端留下一道带血色的痕迹。


    他没有再贸然上前,而是瞪着眼睛,呼吸极为沉重的望着那个看不清相貌的人,这究竟是什么妖魔鬼怪?


    孟昭则是微微点头,他不晓得玄鹰九夺的心法总纲,运气路线,毕竟两人交手时间不算长,而他也并没有真的达到全知全能的境界。


    可以他那堪比大宗师的武道储备与底蕴,以自身见识推导出来的法门,远远比对方来的更加精妙和强横。


    如此,便出现了这么一种情况,盗版的玄鹰九夺,干废了正版的玄鹰九夺。


    也所以,耿破魔这么一位在先天境界算是超一流,战力更是顶流的高手,才如此难以接受,精神已经到了极不稳定的情况。


    硬功被人破了,武功被人临场学会,完了还盖过自己所创的武学,这他妈的不是欺负老实人吗?


    “不可能?世上的确有不可能的事情,可于我而言,用你的武功,击败你,并非不可能,你我之间的差距,也是如天渊之别。


    现在我想问问你,你们天王帮的那位天王,可能比的上我的手段?”


    此言一出,顿时如火上浇油,彻底让耿破魔脑海当中的恐惧放到最大。


    不错,就是因为和天王相比,孟昭的表现还要更强,所以他才这么难以接受。


    以武功而论,在天王帮,他能排到第二,仅次于天王,但以动手角度来说,天王虽能胜过他,也必然要动用五成,乃至七成的战力,并使用自己霸道绝伦的枪法,压制他的硬功,才可能实现。


    这在耿破魔看来,已经是了不得的武学造诣,拥有冲击宗师的潜能。


    以往,他也一直是将天王当做先天境界的天花板来看待,视若神明。


    然而,孟昭的表现,却又远远在天王能做到的层次之上,这彻底打破了天王在他心中的地位与形象,更将他以往的认知,彻底粉碎。


    同样是先天,差距竟然能如此之大,一个先天,竟然能如此之强,谁能想得到呢?


    首先,是孟昭在招法上的变化,精妙,这一点,耿破魔自认为眼力不错的话,自家天王应该也是被吊打的货。


    毕竟天王的武功,大开大合,阳刚猛烈,并不以精妙著称,很难和眼前这个变态相提并论。


    其次,是天王的功力,的确是雄浑无俦,霸道绝伦,可以压制自己的硬功。


    然而,面前之人,却可以用精妙的真气,轻而易举的刺破自己的肉身,破了自己引以为傲的硬功,差距,似乎也已经体现出来。


    更别说,随着交手次数的增多,他隐隐能感觉得到,孟昭的功力,恐怕比天王还要雄厚霸道的多,只是没有用如此恐怖的功力来对付自己罢了。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就是孟昭复刻自己所创玄鹰九夺,且青出于蓝的这件事。


    天王自己是万万做不到,甚至连想都不敢想的。


    这肯定和天王的武道路数有关系,但也不乏天王没有那个天赋才情,以及底蕴积累。


    与之相对,孟昭才彻底奠定了耿破魔心中关于武道天赋的种种幻想。


    古之妖孽,也不过如此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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