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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人生无悔

    清江一曲抱村流,长夏江村事事幽。


    此乃萧子窈平生第一次下到乡间。


    她虽不是那般极为娇弱的小姐,但也自幼养尊处优,军营逛过、猎场跑过,却独独不曾到过田间地头,如此,沈要此番携她前来,遽然当真勾起了她的兴致。


    只不过,她自是矜贵的,无论心下再怎么好奇面上也不太露色,便就款款的走在伞下微微一笑:“原来田园的景色竟是这般的好。”


    话毕,她又见田坎微湿,浸一渠浊水,有农人躬身苦干,又在插秧的间隙甩出几道泥星,泥里藏着土色的蝌蚪,正摇头摆尾的溅在她脚下。


    萧子窈一时有些惊喜,便道:“呆子呆子,你快去找个瓶子来,我要把这蝌蚪装回去养着玩。”


    谁知,沈要听罢,却只是皱眉。


    “子窈,你知不知道这个蝌蚪长大之后会变成什么样?”


    这般简单的问题,他竟问得严肃又莫名,仿佛当她是深闺之中的瓷偶,实在非常惹人不忿。


    萧子窈果然负气。


    “你什么意思!连三岁小孩都知道,蝌蚪长大之后会变成青蛙,我萧子窈又怎会不知?”


    “——不对。”


    沈要面无表情的应声,“有些蝌蚪会变成癞蛤蟆。”


    此话毕,萧子窈面上登时一青。


    他还很沉着。


    一见萧子窈如此,沈要便又故作无谓的问道:“还要养蝌蚪吗?”


    他却见萧子窈面色急转直下,青红一阵、似羞似恼,当真是可爱得紧。


    原来,她竟也会有这般天真无邪的模样。


    其实他又哪里分得清那蝌蚪的种类,不过是有意唬她,不想再让她分心罢了。


    她该一心一意的爱他。


    为此,他总也不择手段。


    萧子窈嗫嚅着。


    她很不理直气壮,便只好推罪与他。


    “算啦,我养你一个还不够呢,哪里还会有什么心思去养蝌蚪!这世上最难养的就是你了!”


    她耳尖绯红,又被日光灼得透明如玉。


    他的六小姐,自当宜喜宜嗔。


    沈要不由得有些后悔起来。


    他却是应该再逗一逗她的,免得贪心又贪馋。


    可眼下已然没了机会,他便一斜那阳伞,道:“我很好养的。”


    萧子窈挑眉道:“哼,你那么娇气,我可伺候不起。那你且说说,你好养在哪里?”


    沈要于是微一颔首。


    “养我,不用给我水和吃的,只要给我六小姐就好了。”


    果然,他话音刚落,就瞧见萧子窈彻彻底底的被这炎炎的夏日烧熟了。


    蝉声还叫。


    乡间大抵还是有趣的。


    夏日要插晚秧,还要放蚕,萧子窈先前还能忍住心思,谁知,见得愈多、玩得便愈多,她尽了兴,砸起西瓜来便更加的不肯手下留情,于是溅得满身红浆,像屠尽一个人的血肉,沈要便搀她去河滩清洗。


    萧子窈忽有些纳罕,便问道:“呆子,你好像对这里很熟悉。”


    沈要低垂着眉眼应声:“我好像是在这里出生的。”


    话毕,又见他微一语滞,仿佛有些麻木。


    “不过也不一定。乡下都是一个样的,说不定我是在别的农村出生的。”


    他根本无动于衷。


    反正,他对自己也无爱,倒不如全心全意的去爱她。


    他已习惯如此了。


    一条狗,不必太在意来历,只要有用便足矣。


    萧子窈于是遥遥的看尽那深绿交错的农田。


    她却见田边立着个年轻的汉子,约莫二十出头,头戴草帽肩扛锄头、身量高而壮实,有姑娘拎着竹篮与他送饭,想来是他的妻子,二人便就着树荫坐下,肩膀靠在一起。


    倘若沈要一生平安顺遂,便该是这般的模样罢?


    他也许不会读很多书,一生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不是“沈要”,而是另一个他原本的名字,也永远不会习得手枪的用法,不会杀人,更不会同她相识。


    他会变成一颗无人问津的种子,在故土发芽,无知又幸福的度过此生。


    然,今生今世,他却心甘情愿的跪在她脚下当一条吃人的恶犬。


    往事不可追。


    她便不再问了。


    于是打道回府。


    田间新摘的瓜果香甜,萧子窈便支使着沈要多买了许多带回,谁知,车子适才驶入城中,便被一小队绿皮的军车堵住了去路,她见后座有一只西瓜又熟又脆,一刹车便被磕裂了口,实在显得有些可惜。


    她不由得问道:“这车队是哪里来的,我看着倒不像是军营里的。难道是上面又有什么动作,怎么也没听你提起过?”


    沈要顿了片刻,说:“士官学校的学生毕业了。”


    萧子窈于是闻声望去。


    果然,却见那皮卡车里隐隐的坐满了人,左右各一排,工整有序,却都看不清面相,只知都是如出一辙的沉默。


    倏的,她心下竟兀自想起夏一杰来。


    她那曾经游手好闲的青梅竹马,终于还是参了军。


    夏一杰此人,原是个纨绔子弟。


    他天生俊俏、性子又好,家里宠他无边,便不舍他去吃那当兵的苦,只管有钱给钱,任他游戏人间。


    谁知,偏是这般纵意潇洒之人,竟在萧家惨遭灭门之后一朝转性,非要参军不可。


    萧子窈想不通,却一心盼着他能早些回来、平安回来。


    若是念了军校,从入学到毕业须得三年整,除非赶上战役、在外立功或学制有变,不然不可提前结业。


    如此,细细的算来,夏一杰已然去了半年了。


    这半年来,萧子窈却也是听过些风声的。


    现如今,举国上下内忧外患,党国与共军始终难结一心,军校已有过几期提前毕业的先例了,却不知夏一杰是否在此列之中。


    那厢,沈要见她微微有些出神,便问道:“在看什么?”


    萧子窈也不瞒他,便道:“我在想,也不知道这一批毕业生里有没有我认识的人。”


    沈要闻言,眼光一利,却藏得很好。


    “谁是你认识的人。”


    他根本不是在问。


    偏她无心一语,不当他心,也不当心他。


    “夏一杰。”


    萧子窈轻笑一声,“你见过的,就是我那个发小,生日办舞会的那个夏一杰。”


    他当然见过,便郁郁的说道:“我知道。他喜欢你。”


    “呆子,你别瞎说!”


    萧子窈娇娇的戳他一下,“我与他从小长在一起,简直熟得不能再熟了,哪里会有什么男女之情!他是把我当亲妹妹看的,所以才对我很好,而且他这人傻乎乎的,根本不会想到那门子事情。”


    话毕,大约又似想起了许多往事一般,便又道:“你不知道,他本不叫作‘一杰’,原名是叫‘祎杰’的,就是那个‘天作周文合,祎褕礼可观‘的祎。改名是因为小时候我们在一起学认字,我记不住他的名字怎么写,就骗他去把’祎‘字改成数字’一‘,没想到他真的去改了!当真是个傻瓜!”


    萧子窈盈盈的笑着。


    沈要见此,于是心下更沉。


    ——真讨厌。


    她身边的人,都讨厌!


    他哪里听得懂什么祎褕之礼,只知有人碍眼,又要同他来分走萧子窈的欢心。


    若非萧子窈还在他身侧坐着,他简直要一枪枪打爆那后座的西瓜,就像打爆一个个人的脑袋。


    那一小队绿皮军车终于一一的过了路口。


    沈要缓缓的把车开出去。


    他面上不动声色,任谁也无法识破。


    天光还长。


    沈要今日携了萧子窈外出游玩,郝姨晨间煮好了汤水便下工了,如此,偌大的公馆上下便只剩下小巧一人看家。


    她于是蹑手蹑脚的推开主屋的房门。


    却见一室清净,大床铺银丝床罩,床头搁一本她认不得的书卷,想来也是萧子窈的兴趣。


    小巧忙不迭的搜视起来。


    她万不敢求将功赎罪,只求可以快些找出那装药片的小瓶子来。


    迷途知返,也算亡羊补牢。


    谁知,许是天意难违,她一连翻过好几只抽屉与橱柜,竟都不见那小瓶的踪影。


    她心下又急又怕,额前也渗出冷汗,唯恐那二人不刻归来,复又见房中更带一间小室,于是,一切再容不得她多想,万不得已,她便只能推门而入。


    然,偏就此时,她身后遽然忽有人言、冷然唤她的名。


    “——小巧。”


    她陡的窒住了。


    却只听得那人声色低缓、阴沉暗哑,似是字字句句都带杀气,有血腥。


    可那分明就是沈要的声音。


    一念至此,遍体生寒。


    小巧简直不敢回头。


    她更不敢动弹,却又在恍惚之间听见一声冰冷的轻响,像是枪的扳机、也像是九连环的其中一环。


    又或许,这已然是她性命的最后一环。


    沈要冷然的掷出话来。


    “你在做什么?”


    “是在找东西吗?”


    “看看是不是这个?”


    她于是应声望去。


    却见沈要指尖正上下抛着一只小瓶,玻璃制的,剔透的棕色,仿佛琥珀,那白花花的药片摇晃得哗啦啦的响,好似催命的铃铛。


    小巧一瞬面无血色。


    她还有生息,却几乎已经没了生气。


    “我说中了?”


    沈要不轻不重的问道,“可子窈应当没教过你‘吗啡’二字啊。”


    小巧于是张一张嘴,舌头也有些不听使唤,道:“沈军长,不、不是的!我、我本来是想去帮夫人买维生素片吃的,但是……这其中有误会,求求您听我解释……事情真的不是您想的那样,我也真的不是……”


    “是不是又有什么所谓。”


    沈要打断她,“如果不是我前几日手上长了水泡她让我吃药,不然现在就是了。”


    那小瓶被他抛在空中,又落下,他一眼不看却能劈手截住,复又透骨紧攥,连指节都发白。


    “小巧,你觉得我现下心情如何?”


    “其实,也不是不开心。毕竟没了你,她就是我一个人的了。”


    “但是,又非常不开心。毕竟都是你,竟敢偷偷摸摸的害她。”


    他话音至此,楼下便隐隐的传来萧子窈的长唤。


    “——呆子,找到我的书了吗,还不快拿下来,我要边吃西瓜边看!”


    沈要闻言,于是面无表情的高声一应:“——这就来。”


    然,他虽这般应着,眼光却不移,只管死死的盯紧了小巧去。


    “你去告诉她,就说你要走。”


    小巧落下泪来:“沈军长,可我不想走,我是真心喜欢夫人的……求您再给我一次机会,夫人待我就像娘亲那般,我不能没有夫人!之前的事情都怪我糊涂,可我真的不是……总之,我之后一定会对夫人忠心耿耿,就算是她要杀我我也没有二话……”


    沈要一瞬不瞬的说道:“——就算是她要杀你,那也一定是你有错在先。”


    他简直不耐至极。


    于是转身便走,更不忘将那床头的书本一并带出了门去。


    是时,寒蝉又泣,撕心裂肺如了却残生。


    小巧拭了泪,小心翼翼的回了自己的房里。


    却见她万般仔细的收一只小箱,行李不算太多,不过是几件新衣,萧子窈买的,一本认字笔记,萧子窈写的,一串九连环,萧子窈送的。


    她如今的一切,竟都是萧子窈给的。


    她静待泪痕风干。


    却又见案前正搁着纸笔,她于是郑重其事的执起笔来,歪歪扭扭的写一行字。


    ——小巧最喜欢的人是萧子窈。


    如此短短几字,她却写得好吃力。


    最好难写,喜欢好难写,萧子窈也好难写。


    一个十四岁的孩子,连爱人的本事都还没有学会,便要去写爱人的字眼。


    她此生终了了。


    晚间,郝姨又来上工,萧子窈只管分了许多水果与她去,便招着小巧一道来吃西瓜。


    “小巧,快来尝尝,这是从乡下现摘的西瓜,可甜了!今日我没来得及下河捉鱼,若是下次有机会能捉几条鱼带回来,那便不必再麻烦郝姨去市场上买鱼了。你且等着吧,下次我一定带着你一同出去玩!”


    她巧笑倩兮,却不知小巧心下已然打定了主意。


    “夫人。”


    当是时,她只听得小巧轻声唤道,雏鸟似的轻盈而羸弱,“夫人,您之前说过的,若是我想离开公馆,随时都可以告诉您,不知道这话现在还做不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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