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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旧,她是好妻子

    英国之行,陆子初和阿笙在那里逗留大半个月,无所事事一身轻。


    他和她找了一家面馆,对胃口,所以不想做饭的时候,经常会开车过去。


    店里有一个店员,吃的很胖,每次走路身上的肉就会一颠一颠的,有时候怎么说呢?真的会影响食慾,但这只是第一印象,她是一个很热情的人,顾客在她面前好像稍微表现出冷淡的神情来,都像是一种罪过。


    去的次数多了,阿笙已经和她成为了朋友,也很乐意跟她一起聊天。


    但那家面店,阿笙却在之后不再出入,甚至也不让陆子初过去躇。


    那里新招了一个年轻女店员,长得很漂亮,陆子初每次过去的时候,女孩都会看着他,目光中流露出的情愫,让阿笙在选择食物和丈夫的问题上,一度很头疼。


    提起面食,阿笙想起之前江宁的美食推荐,她说t大附近有一家姐弟俩土豆粉很好吃,但几年间价钱也是涨的很快,从最初的三四块,涨到了现如今的七八块,害的她也想开家连锁店了狸。


    把这事给陆子初说了,于是午后阳光微醺,夫妻两人散步时,展开了一场有关于过往的怀旧谈话。


    陆子初讲小时候,河水里小鱼比金鱼好养,他在8岁盛夏那年和吴奈下河抓了几条小鱼,带回家去养,到了第二年,六条小鱼只剩下最后一条,他忙于各种考试,疏于照看,一日被母亲提及这事,这才想起鱼缸里还有一条小鱼活着。


    他说那条鱼在无人照看的时间里,竟撑过了最冷的冬天,只是很可惜,某一日家佣餵食过量,隔天醒来,他看到小鱼鱼腹朝上,心里很不好受。


    他对阿笙说:「不管养什么,都要学会负责,这点我做的不好。」


    阿笙开始明白,他为什么从来都不养宠物,虽然养了几只韩老太太餵养过的家猫,却一直交给专业人士,他是很少过问的。


    ……


    他说神童也有迷茫,走错路的时候。在国内上学,他和石涛玩网路游戏,沉迷几月,后来在某一天清晨醒来,忽然醒悟了,彼此心照不宣把那些游戏全都从电脑里删除了。


    ……


    他去英国之前,请所有朋友吃了顿饭,有一个同学收集到了每个老师的照片,集合在一起送给了他。那些照片,直到现在他还保留着。


    ……


    刚到英国第一年,韩愈从美国飞来看望他,他带韩愈穿过教学楼,走过体育场和图书馆,踩上高高的台阶,路过篮球场,两人半路加入篮球队,从上午玩到午后,最后饿的实在受不了,韩愈拿起外套搂着他的肩往外走:「饿死了,去吃饭。」


    直到现在,他还记得,那天他们分别吃了一碗义大利面,黑胡椒放的太多,呛得眼泪直流。


    ……


    隔年春天,他接受同学邀请,前去参加同学父亲的摄影展,不曾想和同学父亲相谈甚欢,长辈邀请他参观暗房。


    在那些成排的细线上,垂挂着一排小夹子,夹着一张张照片,从那时候开始起,他对摄影有了兴致,为自己找到了新爱好。


    ……


    同年,他有同学开始私底下吸~毒;有人公开把女友带进宿舍做~爱;有学长创建公司,后来倒闭自杀未遂,自此以后一蹶不振,颓废半生。


    ……


    冬末,吴奈母亲去世了,朋友瞒着他,不愿让他来回奔波,他悄悄回国。


    吴奈送葬回来看到他,试着微笑:「怎么回来了?」


    「怎么不告诉我?」


    「都过去了。」吴奈说着,低头间开始掉眼泪。


    那天晚上,吴奈蹲在灯光昏暗处,像个孩子一样失声痛哭,他坐在一旁陪着吴奈,起身离开,再回来时,手里多了一包烟,抽出一支递给吴奈:「要不要吸菸?」


    那是他吸的第一支烟。


    ……


    英国第三年,他搬离学校宿舍,住进了学校附近的公寓里,睡眠很重要,置办了厚厚的窗帘,每次睡前窗帘一拉,世界一片安静。


    也就是那一年,有一次他外出办事,回到住处就看到了唐汐。


    唐汐坐在台阶上,把头埋在膝盖里,见他回来,原本想笑得,但那天他只看到了她的眼泪。


    她说:「子初,我和吴奈分手了。」


    唐汐睡着后,他给吴奈打电话,吴奈在电话那端同样哽咽的哭:「这事你别管。」


    ……


    他带阿笙去学校,指着一栋被爬山虎覆盖的老楼对阿笙说:「我在这里住过。」


    在学校里度过的一切,不管是好是坏,都会让以后想起它的人印象深刻。


    他说,如果有人在楼下唤谁的名字,一定会有很多人站在阳台上朝下看,彼此认识的,说不定还会聊一聊近况,声音大的,整栋楼都能听得到。


    ……


    他说07年,t市变化很大,有一次他去t大,看到宿舍楼翻新


    tang,只觉得面目全非。


    2008年,汶川大地震,他正在和人签合同,地板在震动,他当时还有些懵,陈煜拉着他就往外面走,他只感觉脚下的路左右摇晃着,眩晕中周围是从大厦里疯狂跑出来的工作人员,t市余震很大,路灯杆左右晃动着。


    他说他当时心里空落落的,想到「顾笙」这个名字时,心里揪着疼。


    ……


    阿笙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眼泪忽然就下来了,陆子初眼睛也有些红,一边帮她擦眼泪,一边取笑道:「哭什么呢!」


    他说都过去了。男女相守,不仅要讲情爱,更要讲志同道合,最重要的是富贵坎坷,依然能够执子之手。


    他说,他买了一块地,04年1月,他亲自翻过,泥土潮湿新鲜,就在他们来英国之前,他应季撒下了向日葵的种子,再过些时候就能看到数不完的向日葵。七月份,等向日葵长熟了,还可以嗑瓜子。


    这就是陆子初,前一秒可以把她弄哭,后一秒却可以赐她温情和感动。


    走累了,他背她回家,沿途有人看到,她和他都是不在乎的,她跟他讲小时候的事,说老家河岸上有一排迎春花,每年到了三四月份,是不可多得的美景。


    陆子初微笑:「这里可没有迎春花,不过有格桑花。」


    谁说不是呢!道路两旁有着大片的格桑花,现在还不是季节,到了秋天,花朵绽放高枝,定会灿烂夺目。


    「我和依依小时候偷过东西。」阿笙看着那些格桑花,心有感慨,忽然说了这么一句话。


    再次提及依依,阿笙心里是温暖,是最深的挂念。


    「偷?」陆子初大概没想到妻子会选用这个词。


    阿笙笑,她说很小的时候,有人在路面的花园里栽了几株一丈红。她和依依流连多次,第一次做了「偷鸡摸狗」的小坏事,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她们偷偷移了一株回去,栽在了大院里,后来那花长到了一人高,满杆子都是大红花。


    「后来呢?」


    「后来,我和依依主动认错,那位老奶奶跟我们说没关系,每次有什么好看的花,都会给我和依依留着。」


    陆子初笑了,偷花还偷出交情来了。


    阳光照耀下,男子背着女子慢行,在沿途邂逅出最美丽的风景。阿笙穿着一双深蓝色帆布鞋,陆子初背她走路时,鞋子轻轻摩擦着他的裤子,在上面留下淡淡的灰尘痕迹。


    陆子初低头看见,忍不住笑了。


    「裤子脏了。」阿笙说。


    「回家后,你要负责把我裤子洗干净。」


    阿笙趴在他的背上,看不到他的表情,但声音是很温柔的。


    阿笙应了,但心里比谁都清楚,两人平时的换洗衣服都是他负责清洗的,有他在,他是不可能让她动手的。


    这裤子到头来,怕是还要他自己动手清洗。


    有时候,阿笙会觉得她这个妻子做的很失败,家里什么事都是他一手操办的,两者比较,她似是太闲了一些。


    「怎么会觉得自己失败呢?」陆子初有的是话安抚妻子,伸手顺着她被风吹乱的头发,温声道:「你看你把老公训练的多勤快。」


    阿笙眉眼间都是笑,看来她在这个家里功不可没。


    ***


    ps:还有更,每三个小时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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