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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收穫意外和惊喜【4000】

    雨停了,路边树木葱翠,叶片密集饱满,就连天空也是蓝的很透彻,似乎经过之前轰轰烈烈大哭一场,终于触摸到了海阔天空。


    不久前,阿笙对陆子初说:「我刚梦见了青青,你最近是不是没去看她?糌」


    「嗯。」陆子初喉结颤动了一下,说得很慢:「我一会儿就去看她。」


    沿途站牌林立,伫立着陆氏大大小小旗下广告,面对事业上获取的成就,陆子初却没有丝毫喜悦,满心满脑都是青青。


    2013年年末,他第一次听说青青的存在,却不曾想竟是在那么痛心的情形下。


    2014年年初,他把青青接回国,在墓碑上写下「陆青青」三个字的时候,眼睛忽然间潮湿了。


    那不仅仅只是一个名字,一个孩子的存亡关系着阿笙多年来精神喜悲无常,关系着阿笙所有的爱而不能。


    她看似洒脱无谓,看似无情冰冷,但心里却比任何人都脆软。


    不来乐山见青青,是因为她还在乎,实在不能太苛求她,毕竟是她珍之护之的孩子,纵使看淡,但那毕竟是一道伤。


    陆子初总以为他能很好的控制情绪,但青青下葬的时候,情绪终究还是有了失控的苗头,雾气聚拢眼眶,压都压不下去楮。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有脆弱的时候,若是假装无谓,那只是不愿意眼泪泛滥。


    有时候他会恨自己,如果自己一开始就克制,如果他每次都做好防护措施,也许一切祸事终将倖免,至少他的阿笙会无忧许多。


    乐山之上,陆子初把一束向日葵放在女儿的墓碑前,蹲在墓碑前低头呆了一会儿,似是想到了什么,又从裤袋里掏出两块巧克力放在了墓碑前。


    「尝尝,这次来的突然,等下次爸爸来看你,多给你带一些。」修长的手指贴在了冰凉的墓碑上,陆子初语气柔和,沉默的时候,嘴角带着笑,但眼睛却是潮湿的:「其实,你母亲很想念你。」


    陆子初呆到了黄昏,这才摸了摸墓碑顶部,似乎是在抚摸着女儿的小脑袋,蹲在那里时间太久,起身的时候,双腿都是酸的。


    从乐山下来,沿途风声轻缓,吹动着周遭灌木,仿佛从天堂里传递下来的歌声。


    那天陆子初从乐山回来,有心是一方面,逗妻子开心是另一方面,在乐山脚下拔了好几根狗尾巴草。


    司机在前面开着车,他就在后车座练习着怎么编戒指。


    司机还真是有些受惊,没想到他家先生还有这种兴趣嗜好。


    最后,倒是编了一只,虽然不如阿笙之前在t大编得好看,但毕竟是用了心思,拿回家,竟有了几分期待。


    也不知道阿笙喜不喜欢?


    那天,阿笙醒来看到右手无名指上面的草编戒指,愣了很久,最后却是笑了。


    下楼吃晚餐,荤素饭菜搭配在精緻的碟子里,再加上白粥软滑糯糥,阿笙原本没有什么胃口,但兴许是心情不错,竟小口的喝着粥,不知不觉间就吃了大半碗。


    陆子初安静的看着,笑笑。能说松了一口气吗?


    薛阿姨走过来上菜,看到阿笙手指上佩戴的草编戒指,笑道:「听老王说,先生从乐山回来,编了一路,我还以为编的有多好看,哪知道......」余下的话,薛阿姨没有说下去,笑着离开了。


    什么意思不言而喻,陆子初编得戒指真心难看。


    「很难看?」陆子初被长辈打趣,倒也不觉得尴尬,握着妻子的手指,打量着那枚草编戒指,嘴角含着一抹笑。


    「不难看。」这话是真心的。


    周遭人一直都说他掌控着她的人生,但只有她知道,他有多宠她,用他自己的方式疼她,维护着她。


    她那般情绪化,那般心思脆软,就连偶尔流露出的难过,唯有在他面前才肯展露。


    也只有面对他,她才是无所顾忌的。


    抚摸草编戒指,暖如花火。


    ......


    兴是对就医无望,阿笙在是否去看医生这件事情上空前的意兴阑珊。


    陆子初念叨过几次,都被她打岔转移了话题,于是只能作罢,怕说久了,妻子会烦。再加上她一直在忙碌慈善救助,陆子初只能把日期往后拖了拖。


    待好不容易抽开空,已经是三天之后了。


    她似是忘了应该去医院看医生这件事,就连陆子初替她安排的医生都被她事先回绝了:「张医生医术很好,没必要换人。」


    陆子初有自己的坚持:「不换人可以,我陪你去一趟医院。」


    跟往常一样,她装作没听见,走到花园里找星期三去了。


    就跟打仗一样,对她,陆子初有得是耐心,阿笙跟星期三互动的时候,他就坐在摇椅上,静静的看着她。


    被女主人带坏了,星期三一扫之前羞怯,混熟之后,仗着女主人宠爱,行径却是越来越猖狂。


    tang到了饭点,稍微延迟餵食,星期三就会大张着嘴,声嘶力竭的惨叫着,阳光下雪白的牙齿比它那身狗毛还亮。


    阿笙掌握带狗诀窍后,闲着没事就会拿着一大袋饼干,那狗倒也聪明,流着哈达子,狂跑着过来。


    陆子初望过去,阿笙正把一块饼干扔向半空中,只见星期三窜高了身体,精准的咬住了饼干,跟吃了肉骨头一样,在阳光下欢快的奔跑着。


    倒也是乐趣。


    但偶尔,陆子初也有看不顺眼的时候,比如说星期三一遍遍的舔着阿笙的手背......


    「不脏吗?」


    阿笙温柔的抚摸着星期三:「过一会儿,洗洗手就好了。」


    某人送给了她一道背影:「不消毒干净,别碰我。」


    至于吗?不就是星期三舔了舔她的手背吗?


    ......


    对自己的身体,阿笙毕竟还是上心的,这天陆子初回来,刚进客厅就闻到了一股熟悉的中草药味。


    陆子初皱了眉:「怎么又吃上了?」


    「有病总要治。」


    薛阿姨把药端了过来,被陆子初夺走了,放在一旁的桌子上。


    陆子初拉阿笙上楼,把她直接按坐在了卧室床上。


    「你今天是怎么了?」阿笙笑。


    陆子初双臂抱胸,站在她面前看了她一会儿,方才在她面前屈身蹲下,双手握着她的手。


    他说:「不吃了。」顿了顿,又加重语气,似是重申:「阿笙,我们不吃了。」


    阿笙先是笑着不说话,过了片刻,眸子定定的看着陆子初:「子初,我喜欢孩子,每次看到小孩,那种欢喜都是发自内心的。你和爸妈知道我介意什么,于是每次看到孩子,都会笑笑离开,怕的就是我会为难。你们嘴上说没关系,但心里又怎么会没有遗憾呢?」


    陆子初蹙眉:「我不遗憾。」


    阿笙轻声嘆道:「但我遗憾,前两天听说童童也怀孕了,周围认识的人相继有了孩子,我也想要......」


    陆子初是无力的,她要什么,他都可以帮她办到,但一个孩子,却让他无力极了。


    阿笙柔声道:「以前不明白,为什么女人怀孕的时候会那么幸福。可等我怀孕了,我才慢慢发现,对于小生命的诞生,我是充满期待的。我在美国最喜欢夜晚,因为睡梦中能遇到你。我跟你说我身体有什么不适反应,跟你说孩子在我肚子里是如何调皮,我那么跟你发着牢***,但脸上却都是笑容。」


    陆子初眼眶热热的:「你有我,我有你,还不够吗?」


    她把手从他手心里抽出来,抬高了,轻轻捏他的脸,「你总有看够我的时候。」


    寻常人谁敢捏陆子初的脸,也只有顾笙了,如此大胆包天,如此......被他纵容。


    「嫌弃你的话,又怎么会一天到晚都呆在家里,每天守着你?」陆子初说的很慢,也很郑重:「有你在我身边,纵使今后沿途风景再美,在我眼里全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我们走到今天这一步实在是不容易,把所有的不可能愣是一步步踩出可能来,如果到头来仅仅因为孩子,就质疑婚姻,岂不是辜负了10年相知?」


    阿笙眼睛湿了,语气柔软:「子初,对你,我有爱,但也有抱歉。」


    陆子初笑道:「你如果怪上了你自己,那我这个始作俑者岂不是罪恶滔天了?」


    「你有什么错?」


    「没有我,你会怀孕吗?」


    「......」阿笙没说话,但神情却有些委屈。


    陆子初吻上了她的唇,先是浅浅,温柔的吻,似乎觉得不够,方才探舌进去,牵引着她软软的舌,留下克制下的火花。


    他没忘了她身体不舒服。


    顺了呼吸,阿笙说:「你很喜欢孩子,我知道你虽然什么也不说,但内心深处是有遗憾的。」


    陆子初眼光灼热,嗓音微微暗哑:「我不是没有遗憾,但这样的遗憾跟你相比,太微乎其微了。」


    这话,怎不令人心生感动?


    陆子初直起身,坐在了她身旁,手指揉捻着阿笙的手:「阿笙,你觉得婚姻是什么?」


    「是什么?」


    沉吟片刻,陆子初柔声道:「每个人对婚姻的理解不同,在我看来,所谓婚姻,就是要把对方当成自己的孩子。」


    「你一直都把我当成孩子。」阿笙偏头看着陆子初的侧脸,这话说完,握着她的手指紧了紧力道,那人笑了。


    「所以不管有没有孩子,你都是我心里最珍贵的一块宝。」


    那日,这句话里的每一个字都深深的铭刻在了阿笙的脑海里,难以磨灭。


    陆子初是天生的情场高手,虽然一辈子只有她一个女人,但情商无人能敌......


    ......


    谈话隔天,趁着陆子初外出,阿笙瞒着丈


    夫去了一趟医院。


    等待检查结果的时候,时间宽绰,她在医院附近逛起街来,路过一家音乐店,那里摆放着很多音乐碟,来自世界各地的音乐,看得出来店主是一位真正的音痴。


    进店纯粹是打发时间,阿笙是被音乐吸引进去的,曲子空幽,宛如天籁,总之很纯粹,也很干净。


    阿笙原本打算只看,只听,不买,但老闆笑的太阳光,被那样的笑容温暖接待,如果不买碟片的话,似乎跟吃霸王餐没什么区别。


    「有没有《can’tstoplove》这首歌?」如果真要买碟子的话,唯有这首歌让阿笙印象最深刻,毕竟是丈夫跟自己求婚时唱的曲子。


    后来,只有两人的时候,她有让他再唱过,他听了只佯装没听到,摆明了是不愿再唱给她听。


    一生一次,足矣。


    「有。」年轻店主从厚厚的cd册里,找到那张碟片,问阿笙:「需要试听吗?」


    那就听听吧!


    曲声响了,男歌手的嗓音在不大的店面里徘徊萦绕,音乐配器震撼,宛如冰柱砸落,却在落地时水波潺潺。


    这首歌,因为之前被陆子初演绎,所以再听,只觉得有一种温柔流淌在了盛夏阳光里。


    阿笙进门戴着棒球帽,所以年轻店主只在女子付帐时,匆匆看了一眼她的正面,只觉得面熟,直到女子离开,店主想了半天,这才认出她是顾笙。


    这天上午,年轻店主没想到会和顾笙在音乐里邂逅,仿佛情节怎样安排,都在之前被命运书写好了,那般顺其自然,那般浑然天成。


    同样是这天上午,阿笙从医院走出来,仰脸望天,她似乎感受到了蓝天的流动,女子在阳光下低低的笑,眼眸潮湿。


    在t市这个地方,从来都不缺惊喜和意外。


    比起阿笙的含蓄,张医生倒是急于讨好陆子初,这天上午一通电话打过去,电话那头的男子呼吸凝滞了。


    「陆先生,陆太太终于来月经了。」


    因为那句「终于」,陆子初眼睛刺痛了,开始迁怒于盛夏烈阳,谁让它白辣辣的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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