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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7章 星巴克

    西雅图位于美国华盛顿州西北部的太平洋沿岸,普吉特海湾和华盛顿湖之间,西临奥林匹克山脉,东临华盛顿湖,风景非常的好。


    值得一提的是,西雅图距离加拿大也比较近,距离加拿大的边境只有174公里左右,如果想要去加拿大的话,从西雅图出发还是比较近的。


    不过叶枫来西雅图的目的不是为了旅游,而是为了拥有一支nba球队。


    超音速队是后来雷霆队的前身,超音速队改名成了雷霆队之后,便迁往了俄克拉荷马城,这一点信息对叶枫非常的重要。


    西雅图的风景虽美,但是叶枫在西雅图没有熟人,也没有什么产业,所以他如果能顺利把超音速队买下来之后,不可能把球队留在西雅图,而是也得迁走。


    目前叶枫有两个比较好的选择。


    一个是把球队迁往纽约。


    温月琪在纽约,叶枫来纽约的次数也最多,当球队有比赛的时候,他也可以随意的到球馆看比赛,另外,纽约也是全球最发达的城市,把nba球队迁到这里对商业价值发展也最有力,唯一的敝处就是纽约已经有了两个球队,尼克斯以及篮网队。


    剩下的一个选择就是前往旧金山了。


    旧金山是叶枫比较熟悉的城市,在这边也有公司,另外距离硅谷和fcaebook公司也比较近,另外旧金山华人也挺多的,所以把球队迁往旧金山也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不过也还是那一句话,这一切都是建立在自己能够把超音速球队买下来的基础上。


    也是因为如此,叶枫的飞机到了西雅图之后,已经是晚上18点了,哪怕是他想要买下找超音速队老板谈收购球队的事情,也得等明天再说,所以叶枫便和王馨几人便直接找车前往钥匙球馆,钥匙球馆正是现在超音速队的主场。


    到了钥匙球馆之后,叶枫这才发现,这座作为超音速球队主场的球馆真的一点特殊之处都没有,纵观全馆,没有一处拥有与众不同值得特书一笔的设计,只能说是一座普通的球馆,跟洛杉矶的斯台普斯中心球馆根本没有办法比。


    找了路人了解了之后,原来这个球馆还是租的。


    不过也是,nba赛事并不是全年都有,赛季完了,夏天就会休息很长一段时间,其中还分客场和主场,只有轮到自己的主场了才会回到球馆打比赛,这么说来的话,买下一个球馆确实没什么必要,相反租用一个球馆反而更加实际一点。


    找了一家五星级酒店。


    叶枫把陈煌,温月琪,周一航,侯耀还有花旗银行全球资本市场负责人迪克森(dickson)全都请到了房间,商量购买超音速球队的事情。


    这次跟叶枫同行路演的银行家有很多,在费城路演结束,叶枫打算来西雅图之后,其他人都纷纷转机去了华盛顿见证这次全球路演的最后一站,或者回了纽约。


    不过叶枫把路演行程中印象最深的迪克森请了过来,因为他其实对nba的运转规则并不是很了解,琪姐也不怎么关心篮球。


    所以找一个银行出身的米国人迪克森一起同行是比较好的。


    温月琪等人对于叶枫购买一支nba球队都没什么意见,毕竟叶枫现在不差这几亿美元,而且nba现在在国内影响力越来越大,能够有中国人成为nba30支球队中一支球队的老板也是一件好事情。


    迪克森是米国人,他并不知道一个中国人对于填补nba球队中没有中国人老板的执念,但是并不妨碍他对这件事情帮忙的热心。


    原因很简单。


    澜山集团全球路演的五个站,他全程参与了,澜山集团的股票非常受投资者欢迎,甚至不断有人要求澜山集团增加配股。


    也就是说,哪怕澜山集团上市发行价再次调高,也会有人愿意买单。


    在澜山集团5月20号上市之前,也确实是可以更新最后一次股份招股书的,只是说叶枫并没有像其他一些上市公司的创世人费尽心机的想要抬高上市发行价,也是因为如此,在迪克森的眼里,叶枫不仅是一个创业天赋爆表的顶级创业者,而且是一个很具有人格魅力的人。


    而也在迪克森的简单介绍下,叶枫才知道超音速的老板到底是谁了,之前叶枫一直知道超音速的老板是霍华德·舒尔茨,但是霍华德·舒尔茨这个人到底是谁,干嘛的,叶枫是不知道的。


    经过迪克森的介绍,叶枫才知道原来这个霍华德·舒尔茨是星巴克的老板。


    星巴克叶枫太知道了。


    前世小资姑娘们朋友圈的装比利器,随手配图一个星巴克咖啡的图,然后再写一个看似特别文艺的文案,就完成了无形中的小资装比。


    再直接点,直接问你,你知道星巴克吗,你喝过星巴克吗?我除了星巴克其它都喝不下去的,喝其它的咖啡卡嗓子。


    “原来超音速队老板是星巴克的老板啊。”


    叶枫恍然的感叹了一句。


    “星巴克是干嘛的?”


    侯耀听到叶枫感叹,忍不住的问了一句,什么星巴克不星巴克的,他压根就没听过。


    叶枫说:“咖啡厅。”


    “没听过。”


    侯耀摇头,不过他见叶枫都提到星巴克,以为一定是特别高档的场所,接着兴冲冲的问道:“星巴克这么火的?味道很好吗?好喝的话,我回去也去尝一尝。”


    “味道?……算了,以你的智商,跟你说了你也不明白。”


    叶枫看着兴冲冲的侯耀,有心跟他解释,可是突然又想到星巴克在2007年这个时间点在国内并没有多么的火爆,等星巴克真正的在国内很火之后,那都是11年之后的事情了。


    最关键的是,叶枫不管是前世还是现在,都没有喝过星巴克,什么味道他也不知道,你让他描述,他还真的描述不出来。


    “……”


    侯耀被叶枫噎了一下,不甘心,问周一航和陈煌:“你们知道星巴克吗?”


    “我也没听过。”


    周一航摇头。


    “我在燕京见过星巴克,不过没去喝过,不过这是一个米国品牌吧,琪姐应该知道。”陈煌看向了温月琪。


    “是的,不过星巴克在米国只是一个非常平民的饮料,我喝过,没什么出奇的地方。”


    温月琪一年有大半的时间在米国,很少回国,所以她很难理解叶枫几人为什么会对星巴克讨论这么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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