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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6章 分道扬镳遇同类

    与宋远桥分开,三人又继续了游历之旅。


    说是游历,倒不如说是寻妖之旅。


    有二百年人族阅历的林然与林花,深知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真正含义。


    鲜于颖雅受这二人影响,当然觉得自己既是尸族,也是人族。


    那么非我族类那个族,就必然非妖族莫属!


    在寻妖期间,林然有空就研习璇玑魔道经上的功法与法术。


    只不过噬灵经与暗影幻身步真的很难,倒是九转神行诀简单一些,他也很快入门,达到了一转。


    说来也怪,林然将九转神行诀练至一转之后,就拿出来与林花和鲜于颖雅,分享,想要教会二人。


    为的就是三人赶路的速度同时变快,不至于谁拖大家后腿。


    但林花和鲜于颖雅在面对九转神行诀时,就如同两个大傻子一样,不管林然如何掰开揉碎了讲解,两人就是学不会。


    几天过去,都无法入门,林然也只能放弃。


    有一日,林然将木牌放在身边,正推衍暗影幻身步,憋的出了一脑门子白毛汗,都无法推衍出个子丑寅卯。


    林花凑到跟前看了一眼暗影幻身步的内容,忽的就突然原地消失,出现在了林然身后。


    这突发状况,把林然着实吓了一跳,就连林花自己,也是吓了一大跳。


    林然日夜研究而学不会的暗影幻身步,林花只看了一眼就可以轻易掌握。


    兄妹俩的大呼小叫,自然也将鲜于颖雅给吸引了过来。


    得知林花看一眼就学会了暗影幻身步,又看到暗影幻身步的炫酷走位,鲜于颖雅就跃跃欲试的也想要学。


    只不过这个身法法术就好像看人下菜碟一样,在她和林然眼中就像是天书,不能说晦涩难懂,只能说老死不相往来!


    “你们好笨,这个真的很简单,颖雅,你看那盏灯!”


    咻……


    “颖雅,你看我又到你背后啦!”


    林花真的已经将暗影幻身步的初级法门掌握的得心应手。


    只要分散一下对方的注意力,就能够瞬间来到对方背后。


    林然和鲜于颖雅的白眼简直都飞上了天,两人都非常不习惯一向稳重的林花,咻咻的在他俩身后反复横跳!


    当然了,这只是其一,其二就是有那么小小的一点点的羡慕嫉妒恨!


    ……


    时间过得总是很快,转眼又是百年光阴过去,林然已经将神奇木牌放置在行李底部,再也不想去碰。


    而鲜于颖雅早已忘记了又神奇小木牌这件事,只有在对战妖族的时候,林花起手出现在敌人背后来个背刺,才能唤起鲜于颖雅对于小木牌的记忆。


    这百年时光过去,三人在寻找妖族和对战妖族上,已经可以称得上是信手拈来。


    就算是有些法术的妖物,在三人的配合之下,基本也是一招就秒。


    可别看三人配合更加默契了,却也有了隔阂!


    起因是鲜于颖雅这妮子早在几十年前,就总是盯着林然发呆。


    林然倒是没觉察出什么,但林花比较心细,又了解女人,就猜想这妮子是不是思春了。


    她也曾旁敲侧击的问过,不过鲜于颖雅对男女之间的事情不是很懂,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直到最近这几天,三人找到了一个狐狸窝子,正赶上狐仙娶亲,鲜于颖雅又无意中闯入了狐仙洞房,才了解了男女之间的终极相处之道。


    开了窍,就怎么也无法遏制内心的想法,她也大胆的开始向林然求爱。


    林然还是人的时候,就娶过十几房的妻妾,后来又因儿孙后辈的嫌弃才离家出走。


    也正因如此,他对于男女之情早已看淡,这些年成为尸族,前期是能够给那些吃不上饭的穷苦人分些肉食做为活着的动力。


    中期的动力是让自己变得更强,之后拿到神奇木牌之后,他是想要寻找适合于尸族之人的修炼模式。


    这么多年,他根本就没有想起过男女之间的那点事。


    再者说,鲜于颖雅在他眼中,一直就是一个后辈,他是拿她当孙女看待的。


    虽说现在鲜于颖雅早已将叫他的称呼改为了然哥,但他却忘不了一开始的若干年,鲜于颖雅左一句爷爷,右一句爷爷的光阴。


    所以,哪怕他想找一个伴侣,也不会找鲜于颖雅。


    而鲜于颖雅却不同,她在六岁就成为了尸族之人,对于人族的礼义廉耻天道纲常,根本就没有概念。


    她只知道只要爱,就可以在一起!


    这就造成有一天鲜于颖雅从意境中出来,发现林然和林花不见了。


    且,她脚下的地上,多出了几个字,“缘分已尽,从此分道扬镳!”


    往后的几个月,鲜于颖雅一直都在疯狂的找寻林然与林花兄妹。


    然而那兄妹俩就是在刻意躲着她,她又怎么可能找到?


    于是,这相处了二百六十多年的情分,至此算是断了。


    鲜于颖雅开始了独自闯荡的生活。


    这一日,她漫无目的的在山间小路走着,在路过一个只有几户人家的小村子时,看见一个男人呼喊着跑出了家门。


    刚跑出去没多远,就见一个女人以极快的速度追了上去,从背后将男人抱住,一口咬在了男人的脖颈之上。


    鲜于颖雅一时间愣在原地,这二百六十余年,他第一次遇见了同类。


    书中暗表,其实过去她三人生活时,经常遇到尸族同类,只不过当时是以林然为主导。


    而林然对于这些吸人族血液的同类非常反感,且林然的感知也相当敏锐,每每遇到同类,就选择远远避开。


    鲜于颖雅根本就不知道。


    所以对于她来说,这是第一次遇到同类。


    作为尸族的鲜于颖雅,对于吸人血这件事很反感,但同类当着她的面吸人血,她也不排斥。


    就好像狗爱吃屎,但有的狗就是不吃,吃屎的狗要是当着它面吃,它也不会恶心的吐,说不定还会过去闻闻。


    鲜于颖雅也是这样,那个同类当着她面吸人血,她肯定不会为了一个人族而去跟同族之人交恶,去打生打死。


    于是,她没有管那个被吸血的男人有多痛苦,只是好奇走上前,蹲下身紧盯着那个正在饱餐的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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