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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〇七章 兵不血刃

    小蚁从来没有见过亮光,这也练就了它一身在黑暗中视物的本领。


    主人的那把剑带着浓重的杀气,让它无法专心看画了。


    看到主人开始舞剑,它立刻吓得抱着兽皮躲到了最偏僻的角落。


    其实主人舞剑还是很好看的,奈何它的实力太弱,根本不敢接近剑气的范围,只能一面战战兢兢地想捂住自己的六只眼睛,一面又忍不住想偷看。


    六只眼睛确实多了点,根本捂不过来。


    反正主人对自己没有杀意,现在的杀气都是那把剑释放出来的,并不是针对自己。


    主人想杀自己,根本不用挥剑。


    直到最后,主人的剑突然舞出了剑光,它的整个心神立刻被震慑住,一下子看痴了。


    这就是光吗?


    虽然它躲得远远的,依然感觉到那抹光的温暖。


    它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光,虽然它的宝库里也有几颗不大的夜明珠,可夜明珠散发出来的光是柔和的,根本不刺眼。


    主人舞剑舞出来的剑光却是光彩夺目的,让它的六只眼睛都挪不开视线。


    果然是美好的东西呀!


    难怪那些进来的人类只想在这里大肆劫掠搜刮,根本不想留下来。


    原来外面的世界都是被光包围的世界,虽然也有黑夜,却很快就会天亮。


    自从有了神玉,它几乎完全将自己与神玉贴在一起,反正它也不用出去,只是负责产卵,趴在神玉上不会对它造成任何影响。


    随着神玉对它的滋养,它的灵智突飞猛进,也了解了许多试炼之地以外的世界。


    外面的世界是有光的世界,所有的花草树木都是有颜色的,而且有很多不一样的颜色。


    哪像这里面所有的一切都是灰蒙蒙的,看不到一点色彩。


    所以,它一直很向往有光的世界,很想有机会出去看看。


    它那么急于认主,就是因为知道自己的神玉已经保不住了,而樊晓晓展露出来的实力完全超出了它的想象。


    于是它才决定孤注一掷,反正自己的寿命也所剩无几,不如最后赌一把。


    赌对了,主人将自己成功带出去,自己可以开始一场崭新的蚁生,赌输了,也就是在离开试炼之地时,被光门吞噬。


    可它早就感知到了自己巢穴外面的那只灵羊,那家伙的灵智也不低,可能比自己蠢一点,却比其他怪兽的灵智高多了。


    灵羊的实力比自己高,根本不用苦哈哈地追随一个人类,可它却对它的主人死心塌地,小蚁便认准了樊晓晓的不凡。


    只要不蠢,都知道它们是不能离开试炼之地的,既然聪明不下于自己的灵羊选择了认主,肯定是觉得这个人类是独特的,说不定有办法带它离开这个昏暗的世界。


    因此它才打定了主意,任凭它的那些子子孙孙在外面送死,等到樊晓晓真的进入了它的巢穴,它才死乞白赖地要认主。


    不过它有些忐忑,因为它自从认主以后,就一直待在灵兽袋里,并不知道主人还有一个空间,直到它这次出来,没有看见灵羊,它才有了一个大致的猜测。


    它不禁为自己的聪明机智而得意,果然人类的聪明才智不是它们兽类可以想象的。


    不过也不是每个人类都特别聪明,只有少数人,集聪明与气运于一身,才会受到上天的特别眷顾。


    它之前只是依稀觉得主人就是那个集聪明与气运于一身的人,但那只是它的一种感觉,并没有证据。


    直到刚才那一刻,主人竟然在这里舞出了剑光!


    主人,主人真的是自己一直苦苦寻找的主人,她一定可以顺利地带自己离开这里!


    神玉果然没有骗自己,自己从神玉那里学到的一点皮毛总算发挥了作用。


    它在神玉那里学到了一点看气运的方法,不过它一直没有做过实验,也不知道到底准不准。


    现在主人竟然舞出了剑光,让它一下子坚定了信念,主人就是此次进入试炼之地里最厉害的那一个,不仅最聪明,而且最有气运。


    此时的樊晓晓,也完全被自己最后舞出的剑光惊呆了。


    有多久没有见到过光了?


    自从进入试炼之地,光就变成了奢侈品。


    虽然她有夜明珠,完全可以用来照明,可她却不敢,她怕自己一个不慎,就变成了人类与怪兽的集火对象。


    光是多么美好的东西?还真是怀念啊!


    所以她在短时间内都沉浸在这份难得的惊讶之中,没想到小蚁一下子脑补出了那么多东西,将自己这个主人居然当成了此次进入试炼之地里最厉害的人了?


    还有什么最聪明和最有气运的人?


    樊晓晓是不知道,如果知道了,怕是会甩给小蚁几个大大的白眼。


    真是一只见识浅薄的蚂蚁,完全不知所谓。


    它见识过他们这些人在第一层进入第二层时遭遇的巨大危机吗?见识到了冷傲的强大吗?


    此次进入试炼之地最厉害的人,只有冷傲当之无愧。


    如果小蚁见识到自己这个主人在面对冷傲时怂成了什么样子,怕是要大失所望了吧。


    不过此时的一人一兽都是各怀心事,并没有互相沟通交流,所以彼此的想法都互不知情。


    樊晓晓脱口而出的“破晓”两个字,就是她为这把宝剑起的名字。


    老者听到这两个字,微微皱了皱眉,不过最终什么也没说。


    小蚁则被剑光震慑住心神,此时的它只觉得,主人的一切都是最好的,不管说什么做什么都是最正确的。


    小蚁已经变成了主人的死忠脑残粉,再也不会对主人产生一丝一毫的怀疑。


    有了破晓剑,樊晓晓觉得自己的实力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


    再加上银质面具与假发,她的防御力也有了一个质的提升,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至于衣服,她不准备换,因为她不想自己被当成御兽宗的人。


    收敛心神,调整好状态,再次将小蚁收进灵兽袋,樊晓晓再次出发。


    不过,小蚁在进入灵兽袋之前,倒是说出了自己对那幅画的理解。


    “箭猪是怕了主人,所以才躲了出去,还给主人留下了三件宝贝。”


    不错,小蚁进步不小,居然真的看懂了那幅画。


    其实小蚁也是在最后看到主人舞出的剑光以后,才突然福至心灵,想通了那幅画的含义。


    樊晓晓才不管它是如何想通的,只要想通了,就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这方圆几十里的怪兽全部跑得不见踪影,樊晓晓按照小蚁标出的位置,去所有的怪兽巢穴上门拜访,结果全部都是空穴。


    有几个巢穴主人留下了几件宝贝,也有几个巢穴是真正的空空如也,什么都没留下。


    不过樊晓晓并不在意,本来人家的宝贝就不是自己的,自己凭本事去抢也没什么不对,毕竟对方不是人类。


    可也没谁规定人家必须乖乖地在巢穴里等着自己去抢吧。


    能够兵不血刃地收获这么多宝贝已经是意外之喜了,做人要知足,不能太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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