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准备和美方签订的合同草稿才拟出来,戴马上去找宋子文研究。宋认为没有什
么问题后,戴才去向蒋介石报告。蒋看了也很满意,这样才正式通知美方约期正式
签订合同。从第一次合同签订之后,中美所的筹备工作才结束,而把试行的各项合
作工作正式开展起来。
前后三次签定的合同概要
第一次签订合同的时间约为一九四三年四月十五日,地点是在重庆磁器口丝厂
杨家山军统乡下办事处的大礼堂(也是军统局重庆训练班的礼堂)。
主持这次合同签订的人:美帝方面为当时海军部长诺克斯与美国总统罗斯福的
私人代表美国生活杂志老闆鲁斯,和美国海军部情报署代表梅乐斯中校;中国方面
的主持人,蒋介石原来指派外交部部长宋子文,临时未有事没有来,改由外交部常
务次长胡世泽代表,与军统局副局长戴笠共同主持。
参加这次签订合同仪式的人计有:中美所美方参谋长贝乐利、主任秘书史密司
和中美所几个组的美方副组长;中国方面有中美所军统方面参谋长李崇诗、主任秘
书潘其武与军统所派的几个组长。另外,戴笠还指定要军统的"三巨头"郑介民、
唐纵。毛人凤,和第一处处长鲍志鸿、第二处处长何芝园、第三处处长徐业道、第
四处处长魏大铭、第五处处长沈维翰、第六处处长龚仙舫、第七处处长徐人骥、第
八处处长沈醉等均参加。这是因为双方在业务和事务工作上需要紧密配合,他希望
中美所与军统能打成一片,所以在中美所与军统的一些重要集会上,两个单位的组
长和处长级的人员都要参加。
当天下午,礼堂布置一新,中悬双方国旗。仪式是在宴会前举行的,参加的人
员都先坐在摆成马蹄形的餐桌前等候。五点整,戴笠领着鲁斯等和胡世泽等在热烈
掌声中进入会场,在上首就座后,先由戴笠简单地表达了对鲁斯等远道而来主持这
次合同签订的谢意,并介绍在场参加的人和鲁斯等见面。他是用点名的方式,把每
个参加的人名字叫了一声,站起来后,便补充一句是什么职务,鲁斯微笑点一点头
便又坐下来。只有郑介民、唐纵和毛人风三人和鲁斯握了握手。介绍完毕即由潘其
武将合同的中文本宣读一遍,然后由史密司宣读英文本,便由双方主持人在中英文
本各两份上签字。接着由诺克斯讲话。他首先谈到,为了早日战胜共同的敌人--
日本帝国主义,而举行的合作,是符合两国共同的利益和目的的。他说美国总统对
这项工作寄以很殷切的期望,相信双方在今后一定能忠实地执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一
切,能做出出色的惊人成绩。他表示对合同中所列各点感到满意,并主动提出今后
双方在合作期间,如果发现没有订人合同的问题而又为工作需要时,美国方面愿尽
一切可能帮助中国。最后他对戴笠和戴所领导的军统局特别赞扬了一番,使参加的
这群特务头子个个都很为高兴。
诺克斯讲话后便由胡世泽讲话。他代表蒋介石政府向美方表示最大的谢意和敬
意,对美国代表诺克斯与鲁斯远道而来主持这一合同的签订极感满意,并盛赞鲁斯
为美国杰出的人物。胡世泽表示中国方面一定能忠实地履行合同,令后希望在美国
不断帮助下打垮日本帝国主义。戴笠和梅乐斯也在最后表示:一定能很好地履行合
同所规定的事项,保证双方能做到忠诚合作,亲密无间,不负两国元首的期望等等。
仪式完毕即举行宴会。双方为美蒋特务顺利进行合作与互祝两国领导人健康等不断
干杯。宴会进行到晚上九点左右才停止。诺克斯与鲁斯在中美所内住了五天才回国。
第一次合同的内容很多也很繁琐,我虽然在起草前多次参加过这一合同的研究
工作,以后在执行期间又亲自履行过合同中一些规定的有关事项,解放后又曾经与
当时一些有关的人多次拼凑回忆,但仍只能记到一部分,更由于以后还补充签订了
两次,因此对前后秩序也可能有颠倒,现就所知分述如下:
合同一开始就提出这是中国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与美国海军参谋部情报署为
了早日战胜双方共同敌人,愿意进行有关对日作战的情报交换与心战宣传以及在敌
占领地区进行游击破坏等等工作方面的合作,成立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于中国战时
首都重庆。接着便说明中美所系因对日作战而成立,如对日战争取得胜利应即宣告
结束,本合同中所商定的事项不论已否执行或正在执行,均应立即中止;但在对日
战争尚在进行期间,如任何一方不愿继续执行本合同而要求中止此项合作时,除应
当在半年前正式通知对方外,并应负责保守有关本所一切秘密,另一方有要求赔偿
因合同中止而所受到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中美所工作人员应按需要由双方派员共同组成,各个部门正副主管人员由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