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军派遣了差不多五万士兵前往了最前线,法军和奥军都还在观望,对面俄军横渡多瑙河的部队其实也就五六万人左右,人数上双方相差无几,装备上英军碾压俄军,质量上,英军大部分都是三十岁左右的适龄男子。
这一战优势十分之大,萨默赛特会师北上,花了几天的时间抵达了弗拉察,从情报和利好的角度看,位于多瑙河上的城市鲁塞更有可能成为俄军进攻的目标。
但英国的情报部门那是非常的不靠谱啊,而且萨默赛特的判断也出了问题,的确有朝着这边进军的动向,但是萨默赛特的判断是俄军刚过河急个屁,他们难道不用修整的吗?不吃饱喝足怎么打仗?
他的判断是,不着急,时间还够,他们连前一个要塞都还没啃下来,现在就过来打我们,咋这么逗呢?等他们来了必然让他们有来无回好吧。
就萨默赛特这个水平可能就不是特别过关,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面是比较落后的农奴大军,麻木且忠诚,他们人的确不少,正常来说人数越多操作起来就麻烦,因为士兵是会发牢骚的,你还得把他们都拢住了,别一打起架来就全散掉了,所以需要时间修整。
而萨默赛特预计的时间是一个月左右,他们前不久才刚去冲了要塞,肯定人困马疲,所以我们这边以逸待劳,吃着火锅唱着歌,没必要那么着急。
莉莉安并没有插手萨默赛特的军事部署,她觉得自己可能并不擅长排兵布阵,萨默赛特再怎么说都是真正的军校里出来的,肯定比自己专业很多。
但是有一个问题她还是管了,你只能说奥斯曼的风俗产业可能的确有那么一点点吓人,到了晚上英军的哨兵岗位上没一个人,全跑红灯区把酒言欢去了。
这让莉莉安十分的生气,想不通啊,这帮家伙有没有纪律?
她直接把萨默赛特从办公室里拎出来质问道,“萨默赛特,你是怎么带兵的?哨兵岗位上一个人都没有,万一俄军打过来了怎么办?”
“殿下,您听我解释。”
“你最好给我想要个合适点的理由,你们平时喜欢去妓院我可以不管,但是现在在打仗,请你明白事情的严重性,我可不想在肃反的名单上看到你的名字。”
一听到肃反这两个字萨默赛特立刻就慌了,“殿下,饶我一命吧!”
“我知道,帝国需要的是不败的将军,我不要求你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但我要求你永远不被击败,你听说过一句话吗?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
这倒是戳中萨默赛特的知识盲区了,他怎么可能听过这种话,“不,殿下,我没听说过。”
“这句话的意思是,先要做到不会被敌方战胜,然后等待可以战胜敌人的时机,不会被敌人战胜的因素取决于你,战胜敌人则取决于敌人会不会露出破绽,你的军团纪律涣散,还有偷跑去夜市的士兵,你该怎么才能做到先为不可胜?你的疏忽,又会让多少人死掉呢?”
莉莉安拽住了萨默赛特的衣领,瞪着他说道,“你的手里握着几万条人命,给我记好了……”
在萨默赛特面前,莉莉安的气场顿时上升了好几个档次,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是……”
“毕竟我也不是什么恶魔,尽全力吧,我会记住你的每一次功劳,你是这场战争的指挥官,你应该清楚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萨默赛特立刻就开始集合军队,让士兵们各司其职,并且派人将所有偷跑出去花天酒地的士兵全部抓回来,并且做了处罚,按常理讲,就算被发现长官通常也不会过多计较,毕竟他本人可能作风就不好,也就跟大家一起鬼混了。
但很可惜,他们碰到了极小概率的事件,首相亲自督军,谁敢得罪这位爷啊,她要把你开除人籍那真的就是一句话的事,而且你还弄不过她,今天她要是死了,那大家估计连英国的国门都踏不进去了,民众会杀了这帮人祭天的。
大伙都没法晚上快活了,本来大伙应该都蛮失望的,但是后面发现这tm可是天大的机会啊!
因为谁都没有想到,莉莉安居然待在军营里面,跟他们同吃同住,对于他们这些普通士兵来说,首相这种级别的人物那都是那种遥不可及的,只能在报纸和新闻上看到的人。
但是现在却也陪在他们的身边,跟他们一起啃军粮和干面包,在这种阴暗潮湿的军营里生活。
莉莉安不是没来由的,她要防止传染病,英国军队在巴尔干地区这么远的地方作战,肯定会有水土不服的坏毛病,万一军队中爆发了瘟疫,她要及时的进行治疗。
所以她必须待在军队中,盯紧每一个角落,而且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英国后勤组织的缺陷非常明显,没有人知道邮局在哪里,野战医院在哪里,大部分非联络兵连将军在哪里都不知道。
“这真是个严重的问题啊.......”
连着三天,大家都在这种氛围中度过,很多人发现莉莉安跟报纸上描述的完全不同,她很能迅速拉近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大家身处同一个环境,没有那种只让士兵吃苦,然后长官坐办公室里享受的那种事。
大家有难一起当,萨默赛特看到莉莉安都跟士兵们混在一起了,自己可不敢搞特殊开小灶,办公室也去不了了,就在帐篷中处理公务。
得益于这一点,在英军来到这里的第五天,大家得到了消息,一支目测差不多五万军队的俄军正在朝着这边的营地长途奔袭。
这跟萨默赛特的计算完全不同,他的判断是至少得有一个月的,如果哨兵全都去花天酒地了,那这会俄军要是偷袭过来,那这伙英军可就要被打成筛子了。
但是既然发现了,那就得将他们彻底打退,萨默赛特看对面的情况,通过情报得知,对面是一支小队,基本上不构成太大的威胁。
萨默赛特立刻下令出去迎战,击溃俄军的进攻,双方在弗拉察不远处的地方展开了野战。
俄军的指挥官并没有给士兵足够的休息时间,现在军队比较虚弱,萨默赛特也不知道这个家伙是怎么当上军官的,大概是买来的吧。
你要偷袭你选的时间也太早了吧,而且一点逻辑都没有,你才刚渡河啊,那么快就想回家了?
早有准备的英军在俄军到来的一瞬间就发起了进攻,俄军立刻排起阵列,大踏步的向英国前进。
这种古早的战术早就不适应现在的时代了,现在步枪的射速普遍都不慢,英国士兵只需要躲在战壕里,射击对敌人,而敌人却要到很近的距离,而且一字排开大踏步的走过来,这很明显就是越来越近的固定靶啊。
萨默赛特脸都要笑歪了,俄军这给咱们刷礼物来了,今天必须弄死他们啊。
对面的俄军毫无任何准备,没有预备队,没有反骑兵的措施,步兵拉成一条线,很标准的线列步兵战术,然后就被打成筛子了。
英军装备了许多七十五毫米野战炮,这种大炮杀伤力极强,而且射程范围很远,对面的步枪根本打不中,毕竟都是老古董了。
以前的火炮射速慢,大部分的炮弹都是用实心的铁球,杀伤效果并不好,而现在英军装备了最先进的后装炮,射速更快,杀伤力更惊人。
俄军完全被炸懵了,什么玩意,英国佬开挂了?
对于线列步兵来说,勇气是最重要的,但是几轮炮击下去,军阵立刻就被打散了,军官连自己的军队在哪里都找不到,还勇气个屁逃命要紧了。
俄军立刻开始撤退,英军后来跟上,对其进行摧枯拉朽的横扫,给俄军迎头痛击。
英军装备的步枪是不列颠国防部在多次改良后的最新品牌,马蒂尼亨利步枪,射速和穿透力都有提升,这种枪退子弹的方式是拉动枪柄下方的铁拉杆,将子弹弹出来。
虽然设计有些奇怪,但搞定俄军依旧问题不大,俄罗斯军队赶紧跑崩撤卖溜。
俄军败退的很快,伤亡并不大,躺在地上的尸体只有五千人左右,大部分都被吓窜稀逃跑了,完全构不成战斗力。
英军这边也缺乏追击的能力,让他们跑了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