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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小说网 > 凤舞九重天[综武侠] > 第46页

第46页

    遇着老婆子之后,更是觉得连用畜生形容公孙兰,都着实侮辱了畜生二字。


    向晓久足足给了公孙兰十三枪。


    然后也不去管那个没再冒头的三娘,直接拖着公孙兰往西湖而去。


    一路走得慢悠悠的,该吃吃、该喝喝,该睡也必是要睡足了的。


    倒叫一得了消息就准备往回赶、却硬是给皇帝拖住的宫九,便是对着太平王那张脸,也能多吃上半碗饭。


    熊姥姥最让我噁心的,不是她拿着毒栗子出去卖,而是她要装扮成个可怜的老婆子,在深夜叫卖。


    在那样的情况下,什么人会买她的栗子?不是心怀怜悯的好人,就是深夜犹在奔波的苦人,更多的是两重身份兼备的,明明自己也过得辛苦,还是对别人怀有一点慈悲善意的人。


    偏偏是那样的人,叫她给毒死。


    公孙兰,皮囊再怎么美丽,我都觉得她不配为人


    p.s.很抱歉后面还是好些红鞋子,而且红鞋子之后还会有皇后等。主要是莫莫这篇的陆小凤定位成陆三蛋世界的男女平权了,双九会一边谈恋爱一边推波助澜,然而所谓平权,只靠别人拼命吶喊是没用的,唯有沉睡者和装睡之人愿意睁开眼睛才行。


    因此莫莫自己觉得,如红鞋子、皇后等,还真是主要配角来着。唯有她们睁开眼睛,自己努力,才有可能真正改变女性的地位。


    而法治平等方面,也少不得会有皇帝啦,三两个大臣啦,都成为主要配角,进而在部分章节占较重比例。


    捂脸,这篇只是武侠世界,但剧情不怎么走武侠线。


    目前除了陆三蛋的男女平权,还会有大唐双龙传的百家复甦和各种平权……


    第三个世界,暂时还没确定要不要写射鵰线,个人对金庸的人物相对少爱。可若是写四大名捕、逆水寒线,又怕忍不住跑偏去吐槽诸如温小白等极品,不过个人对温瑞安人物比较有爱……


    但无论写哪个世界,目测武侠剧情都不会太多。


    抱歉哈,诸位冲着武侠来的亲


    第三十三章


    这一回,吃不好睡不香的,就成了公孙兰。


    ——她岂止是吃睡不好?


    都说了向晓久早已擅自越权将她开除人籍。


    既然不是人,凭啥要给她人的待遇?


    要知道如今这世道,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干下来,就年节里头能吃些细粮肉食的,那都不能算是贫苦人家的了。


    就那么一个连人籍都没有、当宠物又嫌噁心的玩意儿,能还奢望着吃香喝辣、高床软卧?


    别说和「九哥」比,就是路边的野狗,都比公孙兰如今的处境还要强一些。


    野狗好歹还能和流浪汉争食。


    甚至能仗着狗多势众将战败者也一併吃了。


    而公孙兰呢?


    公孙兰现在别说和野狗争食,就是给她一块狗肉餵到嘴边,她都咬不动了。


    向晓久给公孙兰的十三枪,也并不都是突刺。


    有一枪是直接横扫过去。


    恰好扫落满嘴牙,顺带扫出一张猪头脸。


    向晓久倒也不是存心虐待公孙兰的。


    毕竟便是畜生,又或者畜生不如的玩意儿,向晓久都没有肆意凌虐的兴致。


    只不过像公孙兰这个等级的危险人物,


    抓捕到手之后,废除武功和其他一切可能被她作为武器的倚仗,


    是不容延误的步骤。


    公孙兰能恃之以行凶的,又绝对不只那一对还没来得及拿出来,就直接被向晓久连着柴堆一併踩碎了的短剑。


    公孙兰还擅用毒,用药。


    还有一张比什么迷药都更要命的脸。


    向晓久对她採取的一切行动都是必须的。


    顶多就是手段稍微不那么温和。


    但还是那句话,既然畜生不如,那就活该畜生不如的待遇。


    不肆意凌虐畜生,并不代表要给畜生如同类一般的待遇不是?


    何况畜生不如。


    向晓久觉得自己对公孙兰还是挺好的。


    连敲碎她满口牙之后,都惦记着每天至少给她喝三碗粥。


    还都是筷插不倒的稠稠的粥呢!


    虽不是啥细粮粥,却也保证没霉没烂的。


    多少百姓都没能一天喝上这么三碗粥?


    远的不说,就说那个老婆子,别说一天能喝到三碗,就是家里人——


    不用算她这个老太婆,也不用算几个还当不得劳力的小毛毛,


    只要壮劳力能保证天天能有这么浓稠的三碗粥,老婆子能捨得只为了那么一篮子栗子,就把自己换了?


    就她那么个连家里活计都干不动的老婆子,谁还乐意要她?


    愿意要她的,天知道是要准备将她怎么着?


    别看老婆子没啥见识,神鬼志异乡间传说也听了不少,就从公孙兰手里接过那一篮子栗子的功夫,她都不知道给自己脑补了多少种死法了。


    要活生生吞吃都不是其中最恐怖的一种。


    然而老婆子还是把自己换出去了。


    那生活得难到什么程度?


    最起码的,总要她觉着,自己再硬要活着,也只能将儿孙拖得快没活路了的程度吧?


    否则但凡有活路,谁会想死呢?


    便是要死,但凡不是实在没法子了,谁还能乐意死在个连说话都听不明白的地界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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