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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见众生的不同方法

    “我去徐家,本来也只是看看情况,并没有想对徐家人不利。实际上,这些年我对蓝衣社的做法,也不太认可。本来也打算,再过一段时间就退出组织的。”


    一线天没有隐瞒,吴宇也知道他说的都是实话。


    在《一代宗师》电影里,并没有交代太多一线天在蓝衣社的过去,而是一开始就在港市遭到蓝衣社成员的追杀——毕竟按照组织规矩,一旦加入,那么一生一世都退出,否则就是死!


    可惜的是,以一线天的功夫,只要不出动正规军围剿。去再多人都是送菜啊!


    所以在原本的电影剧情里,一线天也是喝完酒之后在大雨中轻松干死了几十人,潇洒从容离去……


    吴宇点点头:“那就好。”


    一线天又道:“你刚才破我阎王三点手那一招叫什么名字?还有,你已经找到了通往武学更高境界的路了,对不对?”


    “你的问题还挺多。不过,这也没什么不能说的。刚才破你阎王三点手的招式,是我融合了太极的捶法和母拳架子、形意的手刀换掌,以及八卦的螺旋发劲,自创而成。我取名叫天圆地方。至于更高的境界,我确实已经摸到了门槛。我师父把这个境界,称之为丹。乃是取古代道家的金丹之意。一粒金丹吞入腹,始知我命由我不由天。”


    “丹,金丹……丹劲!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一线天似乎也从吴宇的话里,捕捉到了什么,心中升起一丝明悟。


    其实刚才和吴宇一战,他同样受益良多。虽然没有在战斗中突破,但相信回去之后要不了多久,同样也会触摸到丹劲的门槛……


    “好了,聊了这么多。我也该回去了。”


    吴宇转身朝湖岸边走去,背负双手,整个人的身影沐浴在金色的夕阳之中,像是给他涂抹了一层金粉。显得空灵而神秘,尊贵。


    一线天整个人仰面朝天躺在水面上,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嘴角浮现出一抹笑容。


    “能和这样的强者,生在同一时代,是每个习武之人的幸运吧。我也一定可以触摸到那个境界的。一定!”


    他的眼神坚定无比。


    天黑下来之后,吴宇回到了徐府。


    徐新义一家人都非常的担心……


    虽然他觉得自己的“武大哥”是无敌的,但一想到刚才两人交手时那一线天展现出来的功夫,也有些担心。


    不断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表情焦虑。


    徐豪确实沉稳许多,沉声道:“新义,你且安心等待。如果我们相信武先生的实力,就不要这般焦躁,也是无用。”


    “我知道啊,可是爹……”


    “哈哈!小徐这般担心我吗?”


    一个声音,打断了他的话。


    然后就有一个白色影子一闪,就到了厅堂之内。正是吴宇!


    他浑身洁净干燥,衣服上也连一丝水迹都没有。


    在从城外走回来的过程之中,浑身气血运转的热量早就已经将衣服上的水全都蒸发掉了。现在看上去,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武大哥你赢了对不对?哈哈!我就知道,刚才看起来就气势汹汹的可恶家伙,绝对不是你的对手。”


    “对呀对呀!大哥哥最棒了,小萌请你喝茶哟。”


    软萌可爱的小萝莉也端着茶杯,跑过来递到他手里,惹得众人都是哈哈大笑……


    在徐府停留了大约半个月之后,虽然徐家父子极力挽留,但吴宇再次动身启程,一路北上。


    他的目标,本来就是游历四方,见证芸芸众生的人生,见证天下的万丈红尘!


    李景林曾经跟他说过,要见自己、见天地、见众生。


    李景林在见过自己和天地之后,放弃了一切的荣华富贵和滔天权势,假死脱身,伪装成乞丐流浪四方,感悟人生……


    而吴宇则是选择,每到一个地方,就隐藏身份像是一个普通人,找一份工作来做。


    在离开徐府之后的两年时间里,他做过宪兵、小贩、店小二、教师、公务员……许许多多的职业。体验了无数的人生!


    在这个乱世之中,就像是在经历一种种不同的轮回一般。


    而他的心境,也逐渐的越来越完整。


    虽然说吴宇本身就有系统能够穿梭于现实和影视世界,但直到这一次,他才真真正正的完成了蜕变。


    从此之后,就算他完成任务回到现实世界,不再拥有“武天风”这一具宗师肉身。整个人的气质和心态也完全不同了!


    这也是他和自己师父李景林“见众生”的不同方法,一个是以乞丐这种影响最小的方式去旁观,一个则是“化身”去体验。


    1938年的某个秋天。


    吴宇已经来到了藏区。


    这里即使在现实世界的21世纪依然人烟稀少,除了一些城镇之外,都的广袤的无人区。更何况,是在这个乱世。


    海拔很高,氧气稀薄。


    普通人很容易高原反应,连走路都困难,甚至严重的还会有生命危险。但对吴宇来说,依然轻松自如。


    他呼吸绵长有力,行走速度极快。


    “才深秋,这里就已经下了好几场大雪了。从气候上来说,倒是和曾经跟师父隐居的东北有点像。只不过这里海拔更高,气候更加恶劣。”


    吴宇心中默默想着。


    这时候天色已晚,他经过一片羊群。一个老牧民正带着儿子孙子努力地驱赶羊群回去。看到他继续往山上走,便好心出言提醒。


    “年轻人,今天晚上可能要有暴风雨,不要再往山里去了。赶紧找个地方躲起来。或者就去我家吧。”


    “多谢了老人家,没关系的。”


    吴宇笑着感谢,两人说的都是藏语。


    他加快脚步,比高原马奔跑的速度还要快,很快就消失在老牧民的视野里。他揉了揉眼睛,显得很震惊。


    过了没多久,老牧民又看到一支队伍到了这儿——看那前面还有人举着旗,竟然是这一带的土司。


    土司,也就相当于是藏地的诸侯、领主一样,属于自己领地里绝对的土皇帝。


    “这样恶劣的天气,土司老爷来干嘛?”


    他心里觉得奇怪,远远地望着。


    然后,就看到一个长得很奇怪的人——身材高大魁梧、金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


    赫然是一个白人,西方人!


    “旺杰土司,就送到这里吧。前面我自己走。”


    “洛克先生,您一个人……”


    “哈哈哈!你还担心我吗?好了,你们都回去吧。我要进山了。”


    非常奇怪的是,土司说的是英文,而这个白人说的却是汉语。而且字正腔圆,丝毫听不出一丁点的欧美口音。


    “可是……”


    “没什么可说,土司请回吧。”


    说着,这个叫做洛克的白人晃动了一下身体,也没见怎么用力。身上的西装就整个破碎、脱离。露出里面赫然是一身黑色的中式练功服。


    再用力一踩。


    噗嗤!


    脚下的皮鞋直接整个破碎,露出一双白皙的脚。


    脚很大,但却很光滑,一根毛都没有。在白种人这样毛发旺盛的人种里,相当的罕见。


    他十根脚趾头猛然扣紧地面,整个人大腿肌肉绷紧、带动小腿肌肉,浑身劲气浑圆。发力奔跑起来,快的不可思议……


    瞬间就消失在土司及其随从眼中了——也消失在远处的老牧民眼里。


    他惊讶得长大了嘴。


    “今天怎么回事?为什么看到两个奇怪的人,而且跑起来都比最快的骏马还快!而且后一个,还让土司老爷这么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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