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帮我留意哈曼家族,特别是弗朗茨.西摩的动向。”
庄凌说着,又在桌上留下了一袋鼓鼓囊囊的金币,“你不需要去打探什么秘辛,只需要将你觉得有价值的消息汇报给我即可。”
“您真是世界上最好的买家!”
哈曼真挚的恭维了一句,飞快的将那袋新的金币也收了起来,这才问道:“我该怎么把消息传递给您呢?”
“在洛朗街的公共信箱中留下信件,我会来红玫酒馆找你。”
说罢,庄凌直接站起身来向门外走去,哈曼迟了半步,只来得及在后头喊了一声:“少爷,需要我介绍几个打手给你吗?”
黑街这地方可乱的很,庄凌刚才又当着那么多人的面露了财,此刻定然有不下十人盯上了这只“肥羊”,哈曼可不想这么快损失掉这位金主,故而才主动提出了介绍打手的建议。
“不需要。”
庄凌说着,脚下的动作没有丝毫减缓,很快便穿过重重人群,光明正大的从正门离开了红玫酒馆。
就在庄凌的身影消失在酒馆门口的瞬间,几个身材高大的混混立马从角落里钻了出来,跟着离开了酒馆。
或许是追的及时,几个混混走出酒馆门时庄凌还没有走远,几人很轻易便锁定了她的行踪,开始不远不近的跟踪起来。
黑街虽然治安混乱,但也是有其隐藏的规矩,几个混混并不敢光明正大做出抢劫之举,只得紧跟着庄凌,寻找出手的机会。
——万幸的是,那个披着黑斗篷的肥羊似乎是个头脑简单的蠢货,一路走来不仅完全没发现他们的跟踪,还愚蠢的走进了一条人烟稀少的小巷,似乎是想要抄近路。
在看到庄凌的身影转进漆黑的小巷后,几个混混对视一眼,脸上不约而同的出现恶意的狞笑,随后,他们纷纷从怀里摸出了铁指虎、匕首,也跟着走进了小巷。
这条巷子昏暗无比,内里还弥漫着一股刺鼻的尿骚味,庄凌却像是没有受到半点影响般,不疾不徐的往里走着。
“嘿!前面那位大少爷!”
粗俗的声音从庄凌身后传来,她的脚步一顿,却并没有转过身去。
“你撞坏了我的怀表知道吗?你这个混蛋!”
一个瘦猴模样的混混飞快蹿到了庄凌面临,一手拿着匕首,一手拿着一块看不清形貌的金属残骸,嚣张的大叫着:“竟然就想这么逃跑,真是可恶至极!”
“可我根本没有见过你,”庄凌慢吞吞的开了口,“还有,你手上那个并不是怀表,只是一块废铁。”
“废话少说!”瘦猴露出了凶恶的表情,“你今天要是不赔钱,就别想完整着离开黑街!”
“好吧,”庄凌缓缓的向腰间摸去,像是想从那里取出钱袋般,“你想要多少钱?”
“五十,不,一百个金币!”
瘦猴的眼中不加掩饰的露出了贪婪之色,紧紧盯着庄凌的右手,刚刚在酒馆中时,她就是这么取出金币丢在桌子上的,金币映着烛光的色泽,简直是瘦猴这辈子见过的最美丽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