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子衿扔了拐杖、墨镜、金链子等多余的饰品在车里,整了整自己的小西装。
不得不说,前身的衣服品味还可以,买的衣服虽然骚包,边角处镶嵌宝石或是花边什么的,但是款式很好看,对自己身材的长处、短处了解得很清楚,穿什么显得腿长穿什么显得肤白,她都懂得扬长避短。
今天刚从公司回来,一下班就打算去看看夜溟。
因而,还穿着比较正式的正装,她松了松脖子最上面的那一颗扣子,抬脚踏上了公寓大楼。
手下们不会跟着她上去,一般会在楼下停车场等上面情况定下来,陆子衿要在上面过夜才会下班。
所以他们还是盼着楼上那位夜先生,能给点面子,把陆子衿哄住。
可惜,夜先生每次都会把老板气得跑下来。
看吧,不出三十分钟,老板就会打电话让他们备车离开。
陆子衿输入指纹,电梯便开始往上运作,每一层都是不同的住户,所以指纹锁,也相当于开门锁。
叮一声,电梯门开了。
抬眼望去,除玄关处没有铺着毛毯外,屋内的其他地方尽数铺了价格昂贵的白色羊绒地毯,明晃晃的水晶灯似乎要闪瞎人的眼。
噢,这纸醉金迷的装修!
陆子衿拉开鞋柜,上面已经摆了一双黑色低调奢华的皮鞋,看来是夜溟的。
她移开目光,在旁边找到了一双拖鞋。
女式拖鞋。
看来是自己的。
噢,这糟糕的品味。
拖鞋上面镶满了宝石,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按照前身奢侈的尿性,估计也不屑于用假的。
啧,万一一不小心穿着掉了一颗下来呢?
摇摇头,轻叹一声万恶的资本主义。
换好鞋,她踩上柔软的毛毯,这些颜色白得她都不舍得实打实的踩下去,这么亮丽的颜色,打扫起来估计会很麻烦。
陆子衿走到客厅里扫了一圈,没人。
她挨个房间走过去,每开一扇门,就觉得小心脏被剧烈的击中。
奢靡!
实在是太奢靡了!
她驻足在最后一间房,从门底下漏出一点光看来,她猜想,夜溟就在里面。
果然,她打开门的那一刹那,便看到夜溟回头,他戴着耳机,看向她的眼神里还有些笑意,不过,看到她的脸后,就骤然严肃,冷漠如冰。
“你怎么来了?”夜溟摘下耳机,顺手把电脑显示屏关了,声音清冷。
陆子衿一愣,想起故事里这段包养与被包养的关系,并不太和谐。
夜溟是被她用了点计策掳回来的,因此他一直对她怀恨在心。
虽然陆子衿一直在讨好他,可是美人并不承她的意,反而对她的这种伎俩感到恶心。
这次陆子衿好不容易又得了一个反派的角色,对金主的身份也颇为满意,按照前身的性子,她会说,“怎么,不欢迎我?别忘了,这层公寓,是我的,你吃的穿的,是我的,连你,也是我的。”
“……那又怎样,我又不稀罕。”夜溟扭开脸,不去看她。
“不稀罕?”陆子衿冷笑一声,“你不稀罕,大把人稀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