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王看着人将余定贺那(和谐)话儿包裹起来,大方的从怀里掏出一张银票放到小六子手里,挥了挥手,道:「给他雇辆马车,本王出银子,小六子,等你回来了,到王府来喝酒啊!哈哈哈哈……儿郎们,咱们去燕喜楼。」
燕王跨上马背,又朝周围的低声议论纷纷的百姓望了一眼,眯起眼睛,阴森森的道:「这事儿若是在本王请客之前传到了余丞相耳中,你们知道的!」说罢,便打马而去。
与他来的突然一样,走的更是迅速,不过眨眼间,就消失在街的那头。
作者有话说:
捂脸,好早以前就想写这么个场景了,如果我说这个燕王才是男主,你们会不会发飙?
亲们太了解我了,肿么都知道我写了割jj呢?不过跟亲们相比,好像某雪更猥琐一些哈……
嘿嘿……人生寂寞如雪亲亲,你想看的虐我写了哈。
ps:看亲们的评,好像不喜欢看某雪写其他场景啊!但是这个文文锦绣虽然是主角,却不是唯一的人物,肯定会涉及到别的地方,故事才会丰满哇!
第29章
「噗……咳咳,你说,什么,咳咳,再说一遍!」锦绣被白霜带来的消息惊到,一口蜜糖水就呛进了鼻管,忍不住剧烈的咳嗽起来,瞪着眼睛不敢置信的问道。
白霜双眼亮晶晶的,眼中闪过一股兴味,道:「燕王殿下命人当众将那畜生阉割了,包裹着进了燕喜楼,说是要叫厨子将那东西给烹调出来,晚上请老爷用膳。奴婢方才去前院打探过,老爷已经接了燕王府送来的帖子,答应了准时赴宴。」
「你是说,燕王要将那东西煮了给祖父吃?」锦绣忍住噁心,再次确认,见白霜点点头,心底升起一股恶寒。
她一手策划了事情的发生,几乎所有的一切都跟她的预料相差无几,那人当众被刻意挑起激愤的民众暴打一顿,叫混在人群里的盗贼扒了银子,至于她料想中的黑手有没有人下,因为燕王的所作所为,已经不再重要。相对于声名赫赫的「活阎王」所做的事情,她费尽心思所谋划的一切,不过像是一场儿戏,只叫人觉得索然无味。好在一切都算是按她写的剧本上演,只是她安排好了事情的开头,却怎么也没有想到,会有如此叫人啼笑皆非的结局。
其实也怨不得她没有将一切全部料准,「活阎王」行事,这个世界上怕是没有任何人能够猜得到,她本想叫事情万无一失,方才想了法子将他引过去,哪里料到最后他成了这场戏的主角。
这种割了弟弟的命根子做食材,烹调好了之后请哥哥去食用的法子,「确实是燕王的手笔啊!」锦绣感嘆一句,又想到依照燕王的性子,他早晚会明白过来是有人算计了她,赶紧吩咐道,「白霜,可得赶紧将尾巴收拾干净了,别叫人察觉出此事与我们相干。」否则他会做什么事情来报复,还真想像不出。
燕王这人,在长安城中风光数年,所做之事,就从来没叫任何人看清楚过用意。上一刻他还对你和颜悦色,下一刻也许他就能与你拔剑相向,最是肆意妄为,不留余地的。
惹上这样的人,实在不算是一个好消息。
「奴婢明白,按照小姐的吩咐,奴婢并没有现身,只花了几个钱,找了个小乞丐,将那畜生怀揣巨额银票的消息递给了『刀疤王』,小姐说的没错,『刀疤王』在黄冈犯了事,带着几个心腹逃到长安城,已经拮据到替人扛货过活了,今儿小姐给他机会,得了这么大一笔银子,他立马带了人离开了平康坊,长安城这么大,他们随便找个地方窝起来,想要将他们找出来还真不容易。至于燕王那边,一群报国无门的落第士子不甘相爷护短蒙蔽圣上,在霓裳阁肆意怒骂,叫花魁月色房里的燕王听到了而已,跟咱们可没有任何的关系。」白霜简单将自己的行事说了出来,她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几个小细节的安排,便能将那众多的男儿玩儿在手心里,心中那股兴奋劲儿一直到现在也还未平息。不过她也担心自己第一次做事,会有什么处置不当的地方,留下什么首尾,到时候可就收不了场了。见锦绣并未提出任何质疑,便知自己的做法还算得她肯定,心下就放松了许多。又想到燕王设下的「鸿门宴」,便提醒锦绣道,「只是今夜的宴请,要不要悄悄给老爷提个醒,燕王当众放了厥词,不准消息传到老爷耳中,老爷怕还真的以为燕王想与他相交呢!」
「不必了,你当他真是个傻的呢!会相信毫无渊源的燕王殿下真诚相交?」锦绣讽刺的答道,十分干脆的拒绝了白霜的提议。余定贤丞相的傻气憨直,只在面对老太太和二老爷这对母子的时候才会出现,平日里哪件事情不是处理的干净利索,不留痕迹。他若真的那么容易被骗,怎么可能早朝堂屹立数十年,只升不降,又深得当今宠信。
其实做一个奸臣佞臣,比做一个忠臣,更加需要过人的智慧和机敏。
况且他早已放弃了她,选择了那个伤害她的人,就算他今日真的逃不过这一劫,也是他自己找的,她绝对不会有丝毫的同情,更不会给他任何的帮助。余家捨弃了她,就必须要承受捨弃她的后果,她会慢慢叫他们明白,这后果到底有多严重。
今日,她倒是想要看一看,他知道他费尽心思救出来的弟弟已经成了一个废人,他还差点儿将亲弟弟的那东西吃进肚子里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