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玖点头。她原本打算最近住酒店,出门的时候把所有证件都带上了。不过她现在没什么钱,都是之前从陆文斌那里要来的零花钱。她要求和陆皓晨、陆明曦享受同样的待遇,陆文斌只能捏着鼻子给她,她都攒起来了。虽然她知道,陆文斌和陈兰兰肯定还会私下里给陆皓晨和陆明曦更多,但她不在乎,她只是需要有,需要积少成多,以备不时之需。
祝月肯定是考虑到这个情况,才让她住在家里。
*
第二天,陆玖见了律师,跟律师说明自己的情况。
律师问:「你现在的主要诉求是什么?」
「拿回遗产。」陆玖担忧,「他是我叔叔,绑架罪能成立吗?」
「绑架罪成不成立已经不重要了。」律师说,「你确定你和你父母具有血缘关系?」
「什么意思?」陆玖皱眉。
「意思就是,你叔叔的行为构成诈骗。诈骗巨额遗产,够他判无期。」
陆玖眼睛一亮,这么简单吗?
「你的出生证明在你手上吗?」
陆玖摇头:「我父母走得太早,他们的遗物全部没经我的手,对我来说什么都没留下。」
「那只能做dna鑑定了,这个还是简单的。」
「警方已经帮我做了,应该快出结果了。」
余有金和朱秀芳是人贩子,警方怀疑鹅肠村及附近的村落有人是被拐卖过去的,会对其中的很多人进行dna鑑定,以求帮他们找到家人,这其中包括赵峻、军军,甚至是余蓉蓉。
陆玖的来历很清晰,可以不用走这一步,但陆文斌说她是余有金和朱秀芳生的,她当然要申请做一做。
陆玖突然想到:「那个余蓉蓉,她应该满十八岁了,她算参与诈骗了吧?」
「嗯。只要满了十八岁,就得负刑事责任,根据她从陆家获利的多少来判定刑期。以你们这种家庭的收入和消费来看,应该能判个几年。」
陆玖太感动了,法律武器真好用!
第10章
警方要确定余蓉蓉是不是被拐卖,而且她也涉嫌绑架陆玖,所以,在陆玖和律师讨论的时候,她早已经被从《百里挑星》带走,人都已经回到锦城了。
同时被带回来的还有陆明曦。
陆玖之前就猜测,自己被带到余家和陆明曦差点被余有银拐卖之间存在着联繫,还真是如此。
当天,陆明曦回家说了遇到人贩子的事,还提到了陆玖。陆文斌和陈兰兰灵机一动——要是陆玖被人贩子拐了多好,就不用把陆文礼的遗产还给她了!那么多女孩被拐,多她一个不奇怪吧?
于是,陆文斌就叫人去调那条路上的监控,想办法找到了余有银。
商量怎么拐陆玖的时候,陈兰兰又想出了抱错的主意。
陆玖这些年天天在外头说陆文斌保管着她爸妈的遗产,为了防止她消失后让外头猜忌,陈兰兰觉得还是需要一个「陆文礼的孩子」存在,但这个孩子必须完全听他们的话。
陈兰兰这人没什么文化,日常除了买买买就剩两大爱好——打牌和看网络小说。她看小说都看盗版,打牌几万几万地输,看小说捨不得花一分钱。
据她交代,她那段时间看了很多出生时抱错的真假千金小说,就想出了这个主意,完全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因为小说里发现孩子抱错后,都是直接让孩子回到亲生家庭,压根没提过别的。
警察跟她说,就算陆玖和人抱错了,但在法律上仍然是陆文礼和雷书雅的孩子,直接送回去肯定不能解除亲子关系,她还想不明白为什么不能。
总之,陆文斌和陈兰兰叫余有银帮忙找个和陆玖差不多大的女孩,最好生日也接近。
就有那么巧,余蓉蓉和陆玖是同一天生日。余有银眼馋陆文斌的高额报酬,自然「举贤不避亲」,直接推荐了自己的亲侄女。
陆明曦被叫回来接受调查,是因为警方怀疑她也参与了这起案件,虽然陆文斌和陈兰兰都坚决表示两个孩子毫不知情,但警方当然不会听信他们的一面之词。
特别是陆皓晨,他当时下重手打晕陆玖,明明就是参与犯罪!
但陆皓晨说,他早就看陆玖不顺眼了,当时他爸妈拿出证据证明陆玖不是陆家人,他当然要帮忙对付她。
陆明曦连狡辩的话都没有,完全一问三不知。
她是被娇惯养大的,跋扈又天真,上初中的时候在思想政治课上学了继承法,回家跟陆文斌说:「按继承法,其实我们家能得到大伯遗产的四分之一,我们只要那四分之一,你把剩下的四分之三还给陆玖不就好了?省得她天天闹!」
陆文斌和陈兰兰大怒不已,怎么生了这么个吃里扒外的蠢货?两人混合双打了陆明曦一顿,后来有些事情就不跟她说了。
陆明曦大部分时候跟他们一条心,但偶尔蠢得人不忍直视,他们不敢保证事情被她知道了不会出纰漏,所以策划把陆玖送到鹅肠村一事,完全没让她知道。
调查清楚后,陆明曦又回了《百里挑星》。
她本来不想回去。选手肯定知道她被警察带走的事,回去还不被她们挤兑死?
但陆皓晨说:「你现在要是个大明星,陆玖就不敢这么放肆,爸爸妈妈也能很快被保出来。」
陆明曦想想也对,明星有一般人企及不到的社会资源和人脉,要是遇到这种事,找律师都能找到最好的,警察办案也会更谨慎,哪像现在这样,她爸爸好歹是个企业家,还是说抓就抓、说审就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