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王晋也怕这个小妹子不满意,还买了儿童版带插画的四大名着和中华上下五千年几本书。
小鹿看到王晋还是很开心的,尤其是变帅了,而且知道这个哥哥现在很有本事,接过王晋的礼物小女孩感动的有点眼圈都红了。
王晋摸摸她的脑袋赶紧说道:“哥哥回来急,就找了这么多,哥哥知道你爱学习,最喜欢看书,下次我一定给你多找一些,找最好的资料。”
抱着资料的小鹿眼圈更红了,看趋势随时都有要下雨的感觉。
这个时候小姑王子玉回来了,正好听到王晋和小鹿对话,忍不住笑了出来。
“臭小子,你是不是故意的,那个小朋友喜欢礼物是资料的?”王子玉笑着说道。
看到王晋的模样,笑了:“哎呦,变帅了,比你爸帅了。”
王晋拿出一个礼盒递给王子玉:“小姑,这是给你的!”
“哎呦,我也有礼物啊!”王子玉特别开心。
小鹿现在好想哭。
王子玉打开礼盒,里面是一个手链,算是王晋拿回来的这些礼物中最贵的一件。
“能挣钱了也不能乱花。”王子玉其实是喜欢的,但还是忍不住说王晋一句。
“放心吧小姑,我心里有数,最近怎么样?”王晋笑着问道。
“挺好啊,是个大男子汉了,真好。”王子玉戴上手链,开心的给了王晋一个拥抱。
相差十岁的姑侄,关系一直很好,特别的好。
三叔三婶也有礼物,都是一个手机。
一家人聚在爷爷奶奶这里。
很热闹,很开心。
买了酒,男人都喝一点。
快到结束的时候,王晋开口了,笑道:“我打算暑假期间帮爷爷奶奶把这里重新建造一下。”
爷爷奶奶说不用,但王晋坚持必须建造。
三叔小姑他们表示这个钱他们出。
王晋说不用,很多东西都是他自己来做,所以让他们不用管,不过这段时间让爷爷奶奶去王鹏那个房子里住一段时间。
搬到县城后,王晋之前住的那个家就闲置了。
这是当初王鹏结婚的房子。
这件事就这么说定了,接下来联系施工队,材料,而王晋则是要做自己做的事情。
在家的日子就有活干了。
王鹏和姜绣还有姜云可回县城了。
三叔三婶也回去了。
王晋和王子玉在院子里乘凉,爷爷奶奶之前聊了一会就回去睡觉了,年龄大了,容易累。
“大学怎么样?有女朋友了吗?”王子玉好奇的问道。
“大学啊,挺好的,还现在还没女朋友。”王晋想了想说道,袁素不答应啊,他也没法。
“小姑,我才十八岁,你不用急,倒是你,二十八了,也该考虑考虑了。”王晋笑着说道。
王子玉一愣,自己都二十八了,要是再过两年直接就要三十岁了,三十岁在大城市不算大,但在农村二十八岁都算是大姑娘了。
“你说这人要不要将就呢,为了别人满意将就自己。”王子玉问道。
“别人我不管,反正小姑你不要将就,一定要让自己开心幸福,什么事情你侄子给你顶着,说吧,喜欢谁,我给你绑过来。”王晋说道。
“好了,姑姑的事情呢你就不要操心了,放心吧我不愁嫁,天不早了,去休息吧!”王子玉站起来伸个懒腰把王晋拉起来。
第二天早上王晋起来晨练,这一次选择去跑步,乡村的空气很好,而且这里还有着一座小山。
一路上遇到不少人,都是热情的打招呼。
农村就是这样,谁家有点事全村人都知道。
现在谁都知道老王家出了个有本事的人,就是王晋,连县城的那个李四都惹不起,还认识当官的,认识很多有本事的人。
总之就是王晋现在不是一般人。
还有县城的火锅很赚钱,现在谁都知道老王家的几个人都赚钱了,不少人说起来都是羡慕无比。
第二天王晋自然要去火锅店哪里看看。
大刚知道王晋回来了,屁颠屁颠就来了,他和王晋有说不完的话,不过大多是关于武术的,王晋也不吝啬,教他猴子偷桃龙爪手还有春秋刀法。
没法现在王晋是网红,很多人都知道,只要刷小视频的不少人都知道,农村县城,一旦本县的谁稍微火点马上就知道了。
哪怕不怎么火,别的地方不管你,但是本地的一些人肯定会关注。
王晋可以说是z县最火的网红,还是大网红,大明星级别。
所以不少人都要来认识王晋。
中午,何思思、小姑还有大刚甚至后来何思思的老公也来了,一起聚聚,现在没人把王晋当一个十八岁的孩子。
何思思看到王晋明显一愣:“你的小疙瘩呢?”
王晋很无语:“何姑姑,我没了疙瘩不好吗?”
“叫姐姐!”何思思瞪他一眼。
“思思姐!”
“哎呦真好,现在是真帅,可惜太小了,给你介绍个美女怎么样,绝对好看,比你小姑都好看很多的女孩,家世还好,本地的,怎么样?”何思思眼睛一亮。
王晋摇摇头:“算了,我有喜欢的女人了。”
“哎呦,厉害,十八岁就有女朋友了,漂不漂亮,有没有照片,姐姐很好奇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何思思双眼都是八卦的火焰。
王子玉也是好奇。
“咳咳,那个以后你们会见的,现在还没追到呢。”王晋尴尬的说道。
“哎呦,还害羞了,还是十八岁的男人嫩啊。”何思思笑着还在王晋脸上捏了一把。
王晋:“我特么这是被占便宜了吗……有痘痘的时候为什么不捏?”
何思思的老公也知道王晋,之前那个好心市民抓到了连环杀人恶魔,何思思老公毕竟是警察系统的人,自然也是知道的。
从小舅子哪里也知道王晋是个格斗高手,他甚至还想着那天请王晋去警局哪里上一堂课,比如教点实用的擒拿格斗的本事。
王晋答应了,这不算什么,也不怕别人挑战自己,虽然说做人要低调,但有意义的事情还是要做的。
高中初中同学,王晋其实没几个关系好的,顶着一脸疙瘩,实在是找不到好朋友。
渐渐的心理上变化,就不怎么交朋友。
但青春期,情窦初开,王晋倒是有个喜欢的同学。
嗯,一个暗恋了六年的女孩。
初一的时候就喜欢那个女孩,王晋是农村的,初中在镇上读的,女孩是镇上的,父母是老师,家教很好,女孩性格很开朗,是初中班上最好看的几个女孩之一。
她比王晋大一岁,初一时候比王晋个子高,排座位在王晋后面。
女孩有个虎牙,很喜欢笑,她有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笑的时候双眼眯起,有一点点弧度,很好看,很清纯。
就这么一直喜欢了初中三年。
没青春痘的时候都不敢表白,后来长了青春痘,还那么多,就更加不敢表白了。
这一暗恋就到了初中毕业。
那个时候毕业都买一个留言本,全班都买,然后互相写赠言,王晋当时也买了,鼓起勇气给她了。
但得到的一些话都是很官方的,什么三年时光匆匆而过,分别之际,祝中考顺利,前程似锦。
王晋当时也给她写了。
他记得很清楚,你是一个漂亮可爱,聪明开朗的女孩,转眼就到了各奔东西的时候,希望你中考顺利,考上理想的高中,未来的日子,天天开心,快乐幸福,勿忘!
有时候很神奇。
高中的时候,高一,又到了一个班。
在一个高中不奇怪,县城就这一所好的高中,但是高一会有十几个班级,能分到一个班这运气挺好。
当时王晋很开心。
那时候开心很简单,他从没想过追求她,因为他知道追不上,高兴是因为可以看到她,就这么简单。
暗恋一个人没有那么苦。
因为单纯,所以不会觉得苦,是幸福的。
那时候在校园碰到了,能打个招呼,就会高兴好几天,因为和她说话了。
高二分了文理科之后,不在一个班了。
但却是一直会想,甚至会放学后靠近那个班级,就为了能看到对方……
而现在他没有忘记那个女孩,只是曾经的那一份向往和迷恋没有了,剩下的只是一段青涩的回忆。
六年的回忆,不过后面两年的回忆因为不在一个班级会少一些,这段记忆太长了,不可能忘记,永远不会。
但遇到袁素之后,有些东西就会慢慢的变淡,随着人的成长,曾经的年纪不在,那份心境自然也就没了。
那个女孩自然不是初恋,只是一段单纯的相思,是在情窦初开的年纪喜欢的第一个女孩。
那是最青涩的一段回忆。
只是因为种种巧合,这段回忆很长,因为他到现在也没有初恋,如果有初恋,那么这一段青涩回忆就会被初恋覆盖很多很多。
也不知道那个女孩有没有上大学,也不知道她现在做什么,也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
王晋现在还是可以很清晰的回忆起那个女孩的笑,一颗小虎牙,还有很浅很浅的酒窝。
“武贝贝!”王晋看到路边站着一个女孩笑着打招呼。
初中高中同学,和那个女孩算是关系很好的一个女生,身高一米五多点,娇小玲珑,上初中时候属于火柴妞。
但到高中的时候,这个女孩一下子有点性感了,丹凤眼,五官忽然不知道怎么就张开了,成了一个有点媚的性感女孩,很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