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更完最后一章,说那是今天最好的,确实如此。我前些天在看自己以前写的东西,我一直认为这样才能有所进步,算得上是某一种层次的反省。最后却得出了一个令自己有些错败的结论。从映秀开始,到朱雀记,到庆余年,到间客,前面总是差强人意,不,应该是非常的令人头痛,当然,后面都会写的漂亮许多,这里所说的漂亮,是指和我自己比。
每一个故事,我都是后面比前面写的好。每天写故事,我也是后面比前面写的好,以前或许不明所以,其实仔细想想,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我是一个需要感觉写故事的差劲家伙,故事前面不进题我自己写不顺,每天写的时候,我要进入情绪才能写的顺。
感觉顺的时候,我真的可以一个小时三千字,毫无疑问,甚至也曾经有过三千六百字的巅峰速度,当然,那需要修改,而且这种速度就像是故事里的高潮那样,永远只是刹那风华,而不是长久的幸福,我写书六年时间,有那种发飙感觉的时候不多。大多数时候我还是像今天第一章那样,以每小时一千的速度,痛苦不堪地煎熬着。
说这些好像是在说自己写的很认真似的,其实不然,我写故事的认真态度只算马虎,比很多人差远了,里面有多少惨不忍睹的片段啊,有时候自己回头看时,觉得脸都有些发烧。再当然,当然也有很多片段是很**的,我自己看着也很得意,但综合起来算,只能勉强维持一个对得起大家订阅所花的千字两分或者三分钱,并没有多余自傲的东西。
昨天看了烽火写的那个章节,很受感触。我始终坚持认为二狗是今年来起点最牛叉的书,不管说装不装逼什么的,这本就是最牛逼的,没有之一。而我以前又是最不喜欢极品公子的,所以有时候总觉得这世界太奇妙了,丫就是同一个人,怎么水平见风就涨,涨了这么多,让我看着双眼发花哩?所以这就是认真这个大杀器的效用了。
以前有很多人说我文字好,我从来没有做过回应,现在正经说一句,这就是扯淡啊。文字要简略得宜,该华时则华,该脆时则脆,这才是好文字,像我这种老太婆的裹脚,能好到哪里去?当然,又是当然,这裹脚布里偶尔还是有些句子不错的,只不过我自己要去挑都挑的有些辛苦。要知道已经有很多朋友非常英明地对那些乱七八糟故作高深的长句表示了厌憎,我深表同意,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狗改不了……呸,我认错,但估计近两年内很难有能力改,大家且忍着吧。
我正经认为我文字好的章节,自认下了功夫的,是那些简洁的章节,比如间客里的某几章――不算酸的还有几章、庆余年里范闲第一次杀人。只是不多,因为写着写着就容易写滑手了,滑手有好处,但坏处更多,问题是不滑手的时候,写的会非常辛苦。
当然,要疯了,怎么又是当然,我自己最喜欢的当然还是我的废话。
这几天是过渡章节,看似平和顺畅,实际是却是用了心写的,而且连续三天更三章,我自己都很得意于我的勤奋。细细想来,还不是自己给自己压力,自己让自己多用心的缘故。周星星王八蛋的前半部都能说出一字记之曰心这种大废话大实话大真理,我这个编故事的人,更要牢记这点。
生活里没有其余事情的时候,我的工作职责便是编故事给大家看,所以要给自己压力,要用心,真有事情的时候,少写一点,想必你们这些习惯了我的懒惰的人自然也舍不得打我的脸,舍得?舍得也不要打,虽然我不是靠脸吃饭的人物,但总也有迎客的日子。
这个废话章节我不打算像以前那样随时解禁了,一直留到最后,以做为对自己的激励和要求。
这两天写的确实有点累,没有什么免俗不免俗的,毫无烟火气息(记得以前有位书友说最讨厌这句,然后我就在废话里拼命用这句,我是不是特无聊?)地喊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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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头鞠躬感谢下台,我会好好睡觉,努力保证健康,用心编故事让大家玩……
tnnd,准备更的时候,才发现一罗嗦居然又超了一千字,以后谁再敢说我文字好的,直接拖下去打死,信春哥的继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