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过来了,他过来了……”
一个警察撕心裂肺的喊。
“法克,闭嘴,我们都看见了。”
“开枪,开枪……”
“前面是我们的人,你要朝队友开枪吗?”
靠的近了,赵传薪将挟持的警察猛地一推,使其踉跄向前扑倒。
他同伴想扶,又不敢。
赵传薪猛然跃起,竟跳了一米多高,滞空时间比联盟的戈登还要长。
在滞空时,赵传薪枪口朝下。
砰,砰!
两人肩膀中弹。
这个角度,会不会将肩胛骨打碎,已经不在赵传薪考虑范围内。
开完枪,赵传薪还能空中转体,落地前,他居高临下,朝另一个掩体后的警察开了一枪。
砰!
肩膀中弹。
旁侧里有个警察冲了出来。
赵传薪一扣扳机,啪嗒……弹夹打空了。
他抬手,不死鸟玄戒,轰……
警察倒飞。
约翰·勃朗宁已经舍不得离开。
作为枪械设计者,他把太多时间花费在办公室和图纸上,从未见过真正的战斗。
不向往,不代表他不好奇。
尤其是赵传薪的战争,让他觉得赏心悦目。
这个时代,无论警察还是士兵,都循规蹈矩的使用热武器。
他没见过也没听过像赵传薪这样打仗的。
此时赵传薪已经差不多结束了战斗,喊:“剩下的人听好了,不愿意受伤的,滚回去告诉你们的同事,以后看见老子要退避三舍。”
说完自信回头,单手拉动滑套,剩下的一颗子弹从侧面抛出口弹出。
先收枪,顺便将那颗子弹也收起。
远处的勃朗宁看着他娴熟的操控自己设计的马牌撸子,甚至开始觉得对这把枪陌生起来。
安全操作手册上,是这样教的吗?
赵传薪见他竟然没走:“你为什么还在这?”
约翰·勃朗宁耸耸肩:“我觉得没必要走了,没多少危险可言。”
“呵呵,那你留这玩,我要走了。”
“等等。”约翰·勃朗宁连忙将赵传薪叫住。
“咋地?你还想请吃饭?”
约翰·勃朗宁汗颜,他看看远处躺了一地的、以及那些救治同伴的警察,心说这样大摇大摆的请一个亡命之徒吃饭,怕是要惹祸上身吧?
不过,约翰·勃朗宁对枪械的设计是很狂热的。
对战神m1907的好奇,战胜了惹麻烦的担忧。
他一咬牙:“好,我请你吃晚餐。”
赵传薪都想要离开了,闻言脚步一顿。
真请?
他想了一下,约翰·勃朗宁对武器设计和制造行业了如指掌。
自己要建设的小作坊,说不得还能得到他一些提点。
想通了这些,赵传薪脸色一变,笑意盈盈:“哎,都说远来是客,既然勃朗宁先生来纽约,作为东道主,我哪能让你请呢?”
约翰·勃朗宁发誓,长这么大,他没见过变脸速度这么快的人。
他低头看看抱着的小女孩,皱了皱眉:“小姑娘,你去那边,去找那些警察,让他们送你回家。”
小女孩吓傻了,有些不知所措。
看了看赵传薪,一把抱住这个救了她的人的大腿。
“擦,你是懂抱大腿的。”
赵传薪左右看看,不见小女孩的父母。
他单臂将她抱起,往肩上一扛,顺便在她嘴里塞了块从中国带来的糖球。
小女孩吧唧吧唧:“粘牙。”
“呵呵,正好你换牙,粘一粘牙就掉了,正好。”
约翰·勃朗宁:“……”
怎么感觉没个正形的样子?
他犹豫道:“带着她好么?”
“无妨,回头我给她送回家。”
等他们离开。
不远处,有个鬼鬼祟祟的身影钻了出来。
正是格伦维尔·哈珀。
这个小白脸左右张望,确定没有危险,就跑到了警察那里去提供线索。
与此同时,查尔斯·贝克同样在深入调查有关“陈宜庚”的信息。
他去了曼哈顿看守所,见到了真正的陈宜庚。
陈宜庚身高一米七,精瘦,三角眼,眉梢有一道疤,满脸的凶相。
“你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吗?”
陈宜庚满不在乎:“案件不是已经定性了吗?你一个警探,还来问我作甚?”
查尔斯·贝克冷笑:“你被关进了辛辛监狱,在监狱里连杀数人,已经被判定为死刑,要坐电椅!”
“啥玩意儿?”陈宜庚大吃一惊。“我一直关在这里,怎么会做那些事情?”
他是纽约唐人街的“安良堂”一员,因组织非法赌博和勒索被羁押。
但不是自己的罪,他万万是不会承认的。
见他表情不似作伪,查尔斯·贝克的眉头皱了皱。
“你知道有人冒充你吗?”
“冒充我?”陈宜庚实在想不出,有谁会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他可不是省油的灯。
查尔斯·贝克向他形容了一番赵传薪的样子。
陈宜庚满头雾水。
见状,查尔斯·贝克惋惜摇头,看来在这里查不出什么了。
他起身:“我还会再联系你的。”
说着,离开了曼哈顿看守所。
然后,他就得到了消息。
陈宜庚在麦迪逊广场,用手枪打碎了七八个警察的肩膀。
纽约警界,现在给陈宜庚起了个外号,叫——碎肩者!
凶名赫赫。
关键是,事情就发生在他审讯真·陈宜庚之时。
这下他确定,此陈宜庚与彼陈宜庚没有丝毫关联。
听说有个银行家,提供了些线索,查尔斯·贝克通过留下的记录,找到了格伦维尔·哈珀的家里。
得知陈宜庚和一个叫玛利亚的女人走的很近,通过格伦维尔·哈珀的描述,查尔斯·贝克觉得自己快摸清楚了真相。
但眼下,他必须先避避风头,因为那个“陈宜庚”,似乎有些惹不起……
……
德尔莫尼科餐厅。
这是曼哈顿比较精致的餐厅之一,开了快一个世纪了。
赵传薪点了两份德尔莫尼科牛排,两份纽约牛排,四份纽堡龙虾,八个面包布丁,一瓶红酒。
约翰·勃朗宁瞪大了眼睛,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和她能吃的下这么多?”
“见笑,见笑,中午吃得少,下午运动量大。”
这家餐厅以服务闻名,可能是赵传薪点的多,服务生打开红酒后,在醒红酒的时候,就在旁边候着。
赵传薪瞥了他一眼:“杵在这当电线杆?滚犊砸!”
服务生:“……”
他委屈巴巴的走了。
约翰·勃朗宁脑门锃亮,他擦擦汗,不知说什么是好。
赵传薪却开口了:“老哥,我问你点事。”
“……”约翰·勃朗宁暗自估摸了一下双方相差至少三十年的年纪,尴尬说:“你问吧。”
“你怎么看待蒙德拉贡半自动步枪?”
这把枪,早在去年就研发出来了,赵传薪觊觎已久。
问题是,在这个时代出现了一把半自动步枪,却没有正八经普及开,肯定是有问题的。
“我知道这枪。”约翰·勃朗宁在自己的领域是极度自信的,甚至有些自负:“设计过于复杂,生产难度高,维护困难。但凡呛入灰尘,立刻会卡壳、卡弹。转栓式锁定机制,看起来就像是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翩翩美少年装进战场,脆弱,不堪一击。更别提气动式自动装填系统所需要的活塞和气缸……”
和徒弟研究了那么长时间,赵传薪也绝非菜鸟。
他仔细的听着专家的评价,眉头越皱越深。
这些问题,同样存在于本杰明·戈德伯格设计的图纸当中。
他试探道:“如果,我有个差不多的图纸,你参与改进,你有办法解决吗?”
“我更注重可靠性,战场上任何疏忽都是致命的,没有国家愿意为此买单。我认为,只要是半自动步枪,就离不开这些问题,就像你说的那种连发枪……”
说到冲锋枪,约翰·勃朗宁忽然卡壳,说不下去了。
活生生例子摆在面前,人家不但研制成功了,今天开枪,似乎没出一次故障。
那么,以前在他看来很笃定的事,变得不那么自信起来。
“继续说啊?”赵传薪见他停了,催促道。
“额,能不能将你的枪给我看看?”
看是肯定不给看的。
这货是专业的,赵传薪还不想冲锋枪出现在战场上,尤其是自己的敌人手里。
他眨眨眼:“没什么好看的,算了,我们不说这些枪了,说说建作坊的事吧。我要建个小作坊,你能给点意见不?”
“……”约翰·勃朗宁有点不高兴,这人太鸡贼。
他说:“你要知道,首先我的专业是设计枪械。其次,我虽然能给意见,但那是要收费的。”
给钱是不可能的。
谁不缺钱?
赵传薪眼睛一转:“不如你我合作?你和我的研发团队一起研发新的手枪?”
这老小子不久后搞出了百年经典款——m1911。
其性能、可靠性和威力,和现在的枪比有质的飞跃,历经百年照样不落伍,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枪械这东西,原理大同小异。
但就是那么一点点差距,放战场上就能放大无数倍,要用人命来填补。
本杰明·戈德伯格确实是天才,但天才也无法弥补经验上的差距。
就像好的士兵,是用子弹喂出来的。
先诱惑老小子上钩,然后就让他当免费劳动力,为自己的小作坊添砖加瓦。
约翰·勃朗宁犹豫了。
能研究出来冲锋枪的团队,想来不比他的差到哪去。
“这个,我需要考虑考虑……”
那个小姑娘看着服务生上的菜,怯怯的说:“伊森,哪一份是我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