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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李淳罡到来】

    以前,娘亲总是看不上两个大哥,如今关系终于好了。


    在之前,朱重八虽然也常来吃饭,但话比较少,与她们这两个妹妹,也不甚亲近。


    如今好了,一家人总算是团团圆圆。


    许玲月很喜欢这种兄妹感情升温的感觉,令人如沐春风,心情愉悦。


    以前的大哥,不怎么近人情,也没趣儿。


    现在的他,很有意思,说话又好听。


    而且,似乎变得比以前更有本事了。


    身上有很多秘密,让人看不透。


    就是爱去青楼这一点不好。


    都有青鸟姐姐那么漂亮的贴身侍女了,还去青楼,花船,画舫,也不知大哥是怎么想的。


    难道野花真的比家花香吗,还是兔子不吃窝边草?


    糟糕,忘了将衣服给大哥了。


    算了,晚些时候给他送过去吧,反正也不远,一墙之隔,几步路就到了。


    她其实也想看看,那么豪华的宅子,里面是什么样的……


    话说,钱府的人会让自己进去吗?


    万一不让进怎么办?


    晨练完毕,又泡了个药浴,朱重八便出门的。


    青鸟随行。


    京城之地,繁花似锦。


    街上的早点摊子,到处都是。


    朱重八在离县衙两街之外的早餐摊子处,简单点了些早餐,算是解决温饱。


    他如今还领着衙门的差事,自然每日要去报道的。


    摊主是个皮肤黝黑的瘦小中年人,围着黑乎乎的围裙。


    无论是见到谁,都是谦卑的笑着。


    手艺还不错,朱重八吃得很满意。


    八根油条,十个肉包,五个馒头,一碗粥,三碟小菜。


    朱重八一个都没浪费,全吃完。


    吃完,朱重八准备买单。


    “差爷,您这就客气了,您能来我这里用早食,是我的福气。”


    摊主看着朱重八的差服,死活不肯要钱。


    他目光,扫过朱重八面前的一堆空碟,眼里闪着心疼。


    “真不要?”


    摊主咽了咽口水,朱重八这一顿早餐,吃了七八个人的量。


    本就是混口饭吃的小本生意,起早贪黑的,勉强湖口。


    但还是不敢要……


    真的不敢要。


    朱重八看着转身的摊主,微微摇头。


    “大奉王朝的制度,积弊已久,胥吏一日不整治,老百姓的生活就好不起来。”


    朱重八看着摊主忙碌的身影,想起了刚才,他那既肉疼,又不敢要钱的眼神。


    “从古至今,对老百姓加害最深的,永远都不是大人物,而是最底层看不见的苍蝇。”


    不过,大奉如此情况,民怨逐渐加深,倒是对自己大有助益。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


    这其中,大有文章可做。


    起事之时,才能顺应民心,得大势。


    得民心者得天下!


    他从怀中取出二两银子放在饭桌上,起身沉默离开了。


    “终于走了……”


    摊主松了口气,蔫蔫的过来收拾碗快。


    真是倒霉!


    他心里懊恼的想。


    来到桌边时,摊主愣住了。


    二两银子!


    那位捕快不但付了钱,还给得多了很多。


    摊主急匆匆跑出几步,只看见人群中,那若隐若现的公差服,已经走得很远了。


    他张了张嘴,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梗住了。


    这么多年,他第一次遇到吃饭给钱的胥吏。


    朱重八离去不久,一个穿着凋裘,裹得严严实实,脸色苍白到极致的男人缓缓从街角另外一个方向走出,注视着朱重八。


    目光又看了眼那二两银子,微微点头。


    似乎很冷,他又紧了紧身上的衣服,然后问了方向,朝许府而去。


    “敢问先生贵姓,前来找谁?”


    “我姓梅,叫梅长苏,来拜访你家公子朱重八的,不知他可在?”


    “哦,你找少爷?他现在已经搬出去了,就住在隔壁的钱府,先生可自行到府上去。”


    少年又裹了裹衣裳,双手在嘴边哈了哈气,又道:


    “不知他的家人可在,我想问些事,另外,这天气实在是……”


    门房看他模样,终于点了点头,道:“你随我进来吧,我去禀报。”


    *


    *


    朱重八点卯(类似于打卡)结束后,到后堂向朱县令请了假。


    朱县令很爽快的答应了。


    话语间不断与他套近乎,拉关系。


    还说了,以后若是有急事,可不用前来,派人说一声就行了,没必要亲自跑一趟,浪费时间。


    都是自己人。


    都是老狐狸,朱重八自然明白他的意思。


    离开许府,青鸟花了三两银子,租了两匹黄骠马。


    二人共乘一骑,风驰电掣,离开京城。


    朱重八此行的目的地,是京郊六十里外的清云山。


    山中有座书院。


    便是天下闻名的云鹿书院!


    清云山,原本不叫清云山。


    具体名字,所有人都早已忘了。


    自从云鹿书院在此落址,读书声朗朗不绝,清气冲天缭绕。便改名叫“清云山”。


    一骑奔走,两人却未察觉,天空之中,一柄飞剑闪过。


    短袖飞舞。


    看着下方那坐于马后的少年,双手抱着前面骑马的女子,断臂的邋遢老者胡须一笑。


    脚下木剑在天际划过一道流光,暗中跟了上去。


    不多时,朱重八极目远眺,隐约看见了清云山的轮廓,以及渺小如豆的书院建筑群。


    似乎感受到自己腰身的手有些不老实,青鸟一夹马腹,绝尘而去。


    她脸色难得微红。


    清云山,既不雄起,也不秀丽,若非清气冲霄,与寻常野山并无区别。


    山中有院,有阁楼,有广场,有瀑布……


    青石板铺设的小道,宛如蛛网,将这些地方串联在一起。


    桃花源记知道“阡陌交通”,大概便是如此了。


    天空之中,断臂的邋遢老人却在不远处止步,漂浮于天空之中。


    注视着这座书院,看向某个地方,微微皱眉,自言自语道:


    “有意思,有意思……”


    脚下木剑扯去,人影从天而降,在一处上头落下。


    从腰间取下酒葫芦,便开始喝起酒来。


    此时,巨鹿书院崖壁边,一座阁楼里,二楼雅间。


    靠悬崖峭壁的一侧,没有墙。


    发誓再也不下棋的大国手李慕白,手持书卷,站在廊边,听着身后两位好友激烈争论。


    “这一步我走错了,我要重来,我不管。”


    “落子无悔,这是规矩。”


    “圣人曰: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知错就改,是用在这个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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