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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二章 进步女学生(22)

    回到房间她心里还是不平静,她一直在想,她穿越的意义是什么。


    起初是觉得爽,然后能学知识技能,但她觉得最有意义的那几个世界还是她付出最多的世界。


    她希望在不同的时空留下自己的痕迹,看到了平城童工的悲惨状况,她什么都不做,实在心里不安宁。


    她提起笔,准备再写一个故事。


    讲的是百年后一个文艺青年穿越到民国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这青年叫陈敬之,他家里人给他起的名字是睿轩,他长大之后比较喜欢民国这个时期,就把自己名字改成了敬之。


    陈敬之对于民国名人轶事如数家珍,对名人的生平,感情经历和成就津津乐道。见到谁都忍不住说几句徐志摩和张幼仪的感情纠葛,但他最喜欢的还是张少帅,赵四小姐以及于夫人的故事。


    江山和美人,原配和新欢,夹杂着国家局势,风云动荡,改朝换代,再没有比这更带感的了。


    他时常发表感慨说如果他到了民国他会怎么怎么做,夹杂着“从前的车马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人”这样的诗句。


    他还喜欢名人的情书,透过那些华美的文字,他眼前似乎浮现了民国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特别是穿着旗袍和新式礼服摇曳生姿的女孩子。国学启蒙,大师培养,长大后游学欧洲,品味不俗,优雅美丽的名媛们。


    还有像张爱玲文字中一样透着腐朽凄艳的旧式庭院,香炉,怀表,新娘的盖头,手腕上的玉镯。


    他说他宁做民国一贫民,蹲在街边懒懒晒着太阳,穿着长衫或西装的大师文人经过,漫不经心给他的破碗里投一枚大洋,听着那清脆的碰撞声,他会翻个白眼,踢翻碗不屑的说:“你刚才那样是扔给狗的,我是人。”


    大师会被他的白眼倾倒,诚惶诚恐的捡起不知滚到哪个角落的大洋,恭恭敬敬的扶着碗,两手捧着大洋长揖到底,把大洋放在他碗中,然后用对待高人的态度对他说:“是我鲁莽了,您请。”


    回到家大师越想越觉得惊奇,大笔一挥,两人就成为文学史上的传奇,被数不清的人研究。


    他们通过这篇文章发现一战过后民族经济蓬勃发展,民国经济走在世界前列,人民生活优渥。华国的传统技艺为了生存,绞尽脑汁发展焕发最后的生机,西方的思想涌入,华国还是西方人眼中的宝藏之国。


    这是一个充斥着大师风度,名媛微笑,旗袍西装的流光溢彩的时期。


    见识过这个时期的所有人都会相信,华国在经历过短暂的颓唐之后会很快积蓄力量重新站在世界前列。


    他就这么想着想着,不停发表吹捧民国环境和文人轶事的文章,在同学圈博得一个才子的美名。


    他翻了家谱,发现自己家祖先和民国最着名的文人家族有交往。


    从此他更加向往了,能和那些大师坐而论道该是多么令人向往的事。


    他就这么想着,终于有一天,他穿越到了民国。


    这个他朝思暮想的时代。


    他穿着一身中山装,这是民国总统发明的服装,也是中二时期看过的一本小说影响,他喜欢谢文东东哥。


    当他睁眼的一刹那,看见四周车水马龙,黄包车,电车和穿着学生装的男女,他兴奋的睁大眼睛。


    这是民国!


    身边有一个拉黄包车的汉子,晒的黝黑的皮肤,不仔细看还以为是印度人。


    那车夫对他讨好一笑,他大惊,他在家里看过照片,这长相就是他的曾曾祖父啊。


    “陈二?”他试探着问。


    “是我是我,您要去哪里,钱看着给就行。”陈二讨好的笑。


    “我……”他一摸口袋掏出个手机和一张百元大钞。


    他没有大洋!


    也就是说他身无分文!


    怎么活呢这。


    只是他现在还没有意识到这个窘境,来到朝思暮想的民国,他只想先把周围的景象看个够。


    这里是平城最繁华的地方,来来往往穿着旗袍,袄裙,连衣裙的女孩子微微低着头含着胸,在现代这样是不自信的表现,需要找体态大师纠正。可在这个环境中,配着优雅的步伐,他觉得有一种含蓄美。


    这种姿态他百看不厌。


    女孩子们拿着手提包轻盈步入黄包车中,只能看到她们微微晃动的如云秀发和被旗袍包裹的圆润的肩背,这是种很美的场景。


    还有齐耳短发,打着领带穿着西裤的潇洒女孩子,涂着口红,脸上有自信的笑。


    他一下子看呆了。


    他这幅盯着女孩子不停看的样子已经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在他不注意的时候,一对巡警走过来严肃又警惕的问:“你刚才在看什么?”


    “我……我看风景。看这高耸的楼层……”五层小楼。


    “看这清澈的河水……”飘着菜叶子。


    “看这汽车,嚯,福特的!”


    巡警对视一眼,原本以为是流氓,没想到是个刚进城的土包子。


    巡警走远了,陈敬之擦擦脸上的汗,兴冲冲的顺着街道,近乎贪婪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逛了一天,他饿了。


    摸摸肚子,闻着不知何处传来的香气,他顺着香气走,走到一个小巷子。


    里面传来充满时代特色的叫卖:“甜豆腐脑~~”


    声音拉的很长。


    他正准备走过去。


    “八嘎!”一个野蛮的嗓音喊,接着是刀子入肉的声音,一颗血红的东西滴溜溜滚到他身边。


    周围的一切仿佛凝滞了。


    他心跳骤停。


    可能是一秒的时间,巷子里的人疯狂往外冲。


    他被挟裹着往外走,浑身冰冷,四肢僵硬不能动,一条街外巡警端着枪目不斜视。


    “喂,有人杀人!”他鼓足勇气喊。


    巡警白他一眼:“少多管闲事!”


    他的血液仿佛停止了。


    苏瑾歌想写的是个长篇小说,通过对比陈敬之两个时代的遭遇来告诉人们,他们习以为常的东西究竟是多么不正常。


    童工只是其中一部分。


    写了三千字,她想到学校将要组织毕业活动,如果毕业活动设置在工厂里,再被报道一番,女童的环境一定会好过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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