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冬天好似很眷恋四川,以往春节已经开始,可今年仍是寒风凛冽,还有什么比在刺骨的寒冷后,围着火炉吃一顿火锅,更惬意的呢。
于是,火锅店的生意异常火爆,但即是如此火爆的氛围,仍然有能瞬间就吸引住食客视线的事务。
比如,一个女孩子扯着一个身高约180的青年男子的耳朵,边走边骂这种事。
余亦辰觉得实在有点丢脸,他不知道,这个叫谢晓雨的丫头,哪里来的这么多暴力的举动。
在车上,针对狗名的问题,谢晓雨已经扯了他耳朵好多次了,到了火锅店里,更夸张,原因是这样的,服务员看见他们带着一只狗进来,上前礼貌的问了句:“请问你们的宠物需要寄存么?”
余亦辰随口回到:“哦,这是我们自带的食物。”
于是,他就被谢晓雨扯着耳朵,从大厅一直拖到了包间。
要不怎么说,受过训练的人心理素质好呢,连谢晓丹一个局外人迎接着食客们诧异眼光的时候,都有些脸红,但谢晓雨全然面不改色。
“这是德阳,没人认识我!”这是谢晓雨坐上桌子之后的解释。
“哦,那亦辰也不会害怕的。”翁雪茜狡黠地笑着说,“反正,他做的丢人的事也不算少了。”
众人一阵哄笑,余亦辰全然不顾,只顾着吃东西。
今天人来得照样很齐,除了诸葛磊和王洛行,诸葛磊的年龄算起来是这群年轻人的爷爷辈了,再加上从罪民村回来后,好像受了很大打击,连话也不愿意说,而王洛行则是跑到了上海,他真正应该叫姐夫的人家里去过年了。
哄笑中,大家总感觉少了什么东西,具体说来,便是帮余亦辰辩护的声音了,而那个会为余亦辰辩护的女孩子却被他亲自赶回了家,因此,所有人都只是笑了一阵便觉得有些索然无味了。
“这是什么?”徐彬指着谢晓丹怀中的小狗问道,终于有人注意到了它的存在。
“你大哥。”余亦辰一边咀嚼着嘴里的食物,一边含糊不清地说。
“你大爷!”徐彬骂道。
谢晓雨回答道:“被主人遗弃的,好可怜的,我们又没办法养,所以,只能让余亦辰养喽。”
“你竟然敢养狗?”方志晨有些惊奇了。
“看这儿。”余亦辰指着自己被揪红的耳朵说。
众人皆是心领神会。
余亦辰又说:“再说,我又没说我养,给你们养。”
谢晓雨像是想起了什么,有些生气地说:“你们猜猜,这个家伙,给狗狗取个什么名字?”
“高大壮!”易奇说。
“你怎么知道的?”谢晓雨和谢晓丹两姐妹惊奇道。
易奇苦笑道:“这小子,从小到大,养过的所有宠物,什么乌龟,金鱼名字全叫高大壮,甚至他的电脑,书桌,乃至一只钢笔,都叫高大壮。”
“所以,如果,要把这条狗给亦辰养,它肯定会叫高大壮!”翁雪茜总结道。
两姐妹看了看对方,都是大眼瞪小眼,无奈地摇摇头,不得不接受。
“咦,这是什么?”一直未说话,只跟着大家一起笑的林影突然说道,她手里拿着一个信封问。
余亦辰的裤子口袋很窄,这样一直坐着,信封便从裤袋滑了出来,而林影刚好坐在余亦辰身边。
余亦辰赶紧将信从林影手上,扯了回来,说:“反正不是情信。”
“废话,贺将军怎么可能会给你写情信。”方志晨挖苦道。
在坐的人都有各种各样的本事,所以,信封只是一现,但几乎每个人都清楚地看见了信封上“贺永翔”的名字。
“贺爷爷给你写信?”谢晓雨问道,她全然不知。
“没有的事。”余亦辰咬着一块牛肉说,这块肉好像煮的时间太长了,导致他咬了半天仍然没有断开。
“到底有什么事啊?”谢晓雨仍是好奇。
余亦辰继续和牛肉较劲:“没事。”
“你到底说不说!”谢晓雨有些急了,手伸过来,又扯着余亦辰耳朵。
“我说,没事,就是没事。”余亦辰终于把肉给咬断了,他笑着,却是在用极平和的语气在说这句话。
但就是这句语气很平和的话,却让在场所有人都感到心头一震,谢晓雨扯着余亦辰耳朵的手,也不自觉地松开。
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只听见余亦辰嚼着口中食物的声音。
“怎么嚼都嚼不动,真晦气。”余亦辰骂了一句,好像刚才他没说过任何话,气氛这才又恢复如常,却没有人再追问信件的事。
只有谢晓雨有些闷闷不乐,刚才那个不怒自威的人,还是被自己扯着耳朵满街跑,有些窝囊的余亦辰么?
这样的情绪,一直持续到饭后的娱乐——唱歌上。
ktv里的大屏幕在闪动着系统的制作商:广州锐轩信息科技公司,联系人,林军锐。
平淡无奇的文字结束后,便开始了年轻人们特有的热闹。
在这热闹中,谢晓雨才把刚才的事抛到了脑海。
或好或坏,每个人都唱着歌,喝着酒,毕竟除了会道术,这里的每个人都只是普普通通,爱跳爱闹的年轻人。
只有两个人一直没有唱歌。
一个是徐彬,他正和谢晓丹,津津有味地探讨着养狗的事,谢晓丹没有想到徐彬对于狗是那么了解,她从小就很喜欢狗,可惜她的父母不喜欢,但这也不妨碍她对狗的了解,只是没想到,徐彬对狗的知识还远远胜过她,当然如果她知道,徐彬的前世,也就不会这么惊奇了。
另一个,便是余亦辰了,比起唱歌,他好像更喜欢劝人喝酒,他挽着袖子,嘴里叼着烟,把酒一杯接一杯地往每个人面前端。
当谢晓雨莫名其妙地喝下4杯酒的时候,她终于反应过来了:“余亦辰,你干嘛,不唱歌,也不喝酒。”
“不会唱歌,更不会喝酒。”余亦辰如是说。
“不管,凭什么,你特殊啊!”谢晓雨说。
“那你要我干什么啊,大小姐。”
“你去唱歌啊,我又不会笑你。”其实谢晓雨心里想,你唱第一句,我直接开始笑你。
“可以说不么?”
“那你跟我喝酒。”
“可以说不么?”
“你喝得赢我,就不唱,喝不过,就去唱。”谢晓雨成心想让余亦辰出丑了。
“我会怕你?”余亦辰把袖子挽地更高,端起酒杯就和谢晓雨喝了起来。
按余亦辰的思路,谢晓雨已经喝了不少,又是个女孩子,怎么也不会输,结果,没喝几杯,余亦辰就不得不承认,自己的酒量实在不足以和这个女孩子抗衡。
于是在大家的起哄中,他不得不拿起话筒。
音乐响起,余亦辰将烟头熄灭,谢晓雨也已经准备好了,该用哪种笑声。
翁雪茜却靠了靠谢晓雨说:“这其实是他的强项。”
“这一生也在进取。”
那是张国荣的《追》第一句响起,谢晓雨便呆住了,随后她像患上毒瘾一般,如此如醉地听着余亦辰唱下去,有那么一瞬间,她甚至觉得,整个ktv里只有自己和余亦辰,而余亦辰好像一直用那双如星般明亮的眼睛看着自己,一词一句,好像都是在对她诉说
………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半夜,在ktv外,余亦辰安排着:“b哥,你就负责把两个大小姐送回去。”
他说着把车钥匙扔给了徐彬。
目送着三人离开,余亦辰摇摇头,好像是在驱赶酒气,随后正色道:“志晨,茜茜,美男子,乖老婆,这次就我们几个去!”
方志晨,翁雪茜,赵祠点点头,林影被余亦辰这样称呼着也习惯了,便笑了笑,点头回应。
“那封信,果然还是有事的。”林影笑着说。
………
而在送谢晓雨两姐妹回去的车上,徐彬和谢晓丹聊着天。
“彬哥哥,怎么亦辰哥哥唱歌那么好听,他要说自己不会唱歌呢?”谢晓丹问道。
“他以前还是挺喜欢唱歌的,但是……..”徐彬说着,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女子的身影,又觉得没什么必要说得如此清楚,便摇摇头,“唉,谁知道他呢,搞不懂。”
两人的对话丝毫挑不起谢晓雨的兴趣,她觉得自己的脑海中,只回荡着余亦辰的歌声,久久不散,她小心地,逐字逐句地回忆着,生怕一不小心就会丢失,她想要留住那歌声,伴随自己的睡梦。
“他唱歌时,真好看。”谢晓雨有些不甘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