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鞋是何物?”高士袗停下手中的活,饶有兴味地看向她。他对一切自己不了解的衣裳样式都有浓厚的兴趣。
“这水晶鞋嘛……”锦华大模大样地在桌前坐下,也学着刚才高士袗的样子,用手叩了叩桌案,示意给她倒茶。
高士袗无奈道:“好吧,给你倒茶。”他给锦华倒了一杯茶,茶水不多不少,恰到好处,“喏,茶要这么倒才行。”
“知道了,”锦华接过,学着高士袗的样子品了一口,差点儿没喷出来,“唐朝的茶,怎么这个怪味儿!”
高士袗哈哈一笑:“咱们老祖宗的东西,你不了解的太多了,凡事还是虚心为妙。对了,你方才说的水晶鞋究竟是何物?”
“咳,咳!”锦华清清嗓子,“这个嘛,”她看着高士袗充满求知欲的眼神道,“跟你说了你也不会懂的,超出了你的认知范围。小哥哥,我们新时代的东西,你不了解的更多呢!”
“不说也罢!”高士袗赌气地站起身,继续回到裁衣案前,开始回忆着白天所见到的薛绍的身材体型,着手裁制起来。锦华自己坐着没趣儿,也慢慢蹭了过来,在他身旁看着。
“唐朝的衣裳好像和大明的不太一样,你也会做么?”锦华看着自己身上穿着的一身男装道。
“《宝服鉴》中记载了九套精美的服饰,其中就有唐代的缺胯衫和躞蹀带。”高士袗一边说着,一边细心裁剪着衣裳的轮廓。
“昨天晚上我见太平公主一身男装,才把她当成了薛绍,难道唐朝的女子喜欢女扮男装么?”
高士袗点头:“大唐风气开放,女子可以骑马出游,打马球,穿男装,做许多男子可以做的事情,所以在衣着上也有和男子趋同的情形,这些都是大明女子所望尘莫及的。”
“在这一点上,大唐倒是和我们的现代社会非常相似,服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文明程度,大唐盛世果然名不虚传!”锦华赞叹道。
“我大明的服饰也不弱于唐。”高士袗听她大赞唐朝,不服气道。
锦华笑了笑,不想再出言打击,凑上前去:“你现在做的这件衣裳,有什么讲究么?”
“这件叫做缺胯衫。”高士袗边做边道。
“缺胯……名字怪怪的。”
高士袗用裁剪刀指着刚剪好的衣衫轮廓:“这种衣衫在鲜卑服饰的基础上,融合了西域胡服的特色,在北朝时便已经形成,因为便于骑马行动,原为军人所穿的戎装。大唐文化兼容并包,胡风盛行,渐渐的这种衣衫便成了上至官员下到百姓都喜爱的服饰。你看,这衣衫在左右两侧的胯下都有开叉,便于活动,所以被称为‘缺胯衫’,在形制上讲究圆领、右衽、窄袖、缺胯,衣长至膝下或脚踝处,今日薛绍所穿的便是此衫。”
“哦~”锦华仔细听着,越听越觉得有趣,“我怎么觉得,这件衣衫和太平公主穿的有点儿不一样……”
“你眼力不错,”高士袗点头赞许,“公主所穿的男装,叫做‘襕衫’。”
“襕衫……名字不错,”锦华点点头,“比缺胯衫好听多了。”
“你怎么只关注这些细枝末节。”
“服装的名字很重要,在我们现代社会,什么东西都得有个好名字才行!”
“那岂非本末倒置,徒有其表?”
“这叫做包装、营销,懂吗?”
高士袗听不懂她的话,不想跟她争论,继续说道:“公主穿的襕衫既沿袭了华夏服饰的传统,又融合了胡服的轻便灵动。襕衫与缺胯衫都是圆领、右衽、窄袖,但襕衫的左侧胯下并不开叉,且在衣衫的下摆处加了一条‘横襕’为边,用以传承我华夏服饰上衣下裳的古制,故而叫做‘襕衫’。简而言之,武官穿缺胯袍衫,文官则多服襕衫。唐代官服的颜色分紫、绯、绿、青四色,三品及以上的官员服紫色,四品至五品绯色,六品至七品绿色,八品至九品服青色,无官位者只能穿白色,是为‘白丁’。”
“照这么说来,公主应该穿紫色,我怎么记得她穿的是绯色?”
“上可兼下,下不可犯上。”
“这又是什么意思?”
“上位者可以穿下级的颜色,下位者却不可穿上级的颜色,否则便是僭越犯上,要受到处罚。不过我觉得公主穿绯色,倒另有一番心意在其中。”
“什么?”
“我观薛绍的缺胯衫上绣有豹子的纹饰,唐代从三品武官的衣服上绣有豹子或飞鹰的花纹图案,所以判断薛绍此时的官级应为从三品。”
“所以你是说,公主穿绯色是要和薛绍穿同样颜色的衣服?”锦华说着神情荡漾起来,“爱他就和他穿同样的衣服,好浪漫~”
高士袗盯着她的花痴脸,好笑道:“难为你还把她当成了薛绍,在你们的时代,薛绍这般有名气么?”
“那是自然,薛绍可是万千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哦……”高士袗悻悻地应了一声,继续手中的活计。
锦华重重打了个哈欠,一整天都提心吊胆的,实在太累了。
“你累了便歇着吧,我自己做便可。”高士袗道。
“哦,好的……”锦华没想到他这么体贴,反倒不好意思起来,“你也累了一天,要不睡醒了明天再做吧。”
“时间恐怕来不及,得加紧做。想必这套衣裳对公主和薛绍来说十分要紧,就像你说的‘水晶鞋’一样重要。”
“不得不说,你智商还真是不低!”锦华忍不住夸赞道,这些天相处下来,她着实发现了高士袗身上的许多优点,他的机智、沉稳、勇敢与担当,是她在以往所遇到的异性身上从未感受过的。在她生活的时代,人人忙于工作,社会像一个不停运转的巨大机器,每个人都在这架精密的仪器中疲于奔命,感情越来越像一件可遇不可求的奢侈品,而她自己更是感情中的倒霉蛋,遇人不淑,被人所骗。像高士袗这样的男子,如果生在现代社会还能保有这样一份宝贵的品质么?
高士袗听她出言赞赏,虽不懂她口中的“智商”是什么意思,但能得到她一句夸奖,也算是这么久以来破天荒的第一次,深感不易。举眸向她望去,发现她也正在看着自己,两人目光相对,彼此皆是一笑。
怎么从未发现,她(他)笑起来这么好看。
两人心中同时冒出这样一句话。锦华被他看得有些羞涩,开口道:“那个,我先睡了,你别太晚。”
“好。”高士袗借着烛光,继续在案前裁剪起来……
三日后的大明宫,高宗李治与天后武则天设内宴,召皇亲国戚共聚一堂。孟锦华和高士袗作为太平公主的随行,一同进入宫中赴宴,同行的还有香绮坊的赵缝工。那日公主命缝工们以薛绍的身材裁制缺胯衫和躞蹀带,最终只有高士袗和赵缝工二人所裁制的衣裳过关,故而被选中陪同入宫。
锦华平生第一次见这么大的阵仗,瞬间就被恢弘壮观的大明宫所深深震撼,一路目不暇接地看着宫中金碧辉煌的楼阁殿宇,雕梁画栋,心中赞叹不已。虽然她曾多次在电视和网络上见过大明宫遗址的图像,但当它如此鲜活、明艳、生动地呈现在自己面前时,她才真正体会到了一个处于盛世巅峰之中的帝国是何等繁盛、何等壮丽,何等令人血脉喷张与豪情万丈,仅仅是行走于其间就令她感受到一种强烈的振奋与自豪,令她忍不住想要热泪盈眶。
这就是一千多年前的大唐,这就是与她血脉相连,与她的基因与文化深深连接在一起的祖先之地,她第一次到达,却也从未离开过。
高士袗对她一脸激动的神色毫不奇怪,当初他第一次踏进紫禁城时,也是同样的震撼与激动。这是他们生命共同的来处,是深埋在他们灵魂深处的,永远磨灭不掉的印记。
两人一边想着,一边跟随太平公主进入了宴会大厅。厅中此时已经聚满了宾客,一个个皇亲国戚皆盛装出席,即便是他们的随从也都身着绫罗绸缎,华美非常。
锦华目不暇接地看着满堂的花红柳绿、姹紫嫣红,再望望走在他们之前的太平公主,不由小声对高士袗嘀咕:“咱们这位公主,今天怎么也不好好打扮一下,这也穿得太素了吧,难不成她要以此来吸引薛绍的视线?”
高士袗微微一笑:“不是你说的吗,她的这身衣裳就是薛绍的‘水晶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