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爸爸吃了药之后,平静了一段时间。
林天佑也回到了海川,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
林家美的脸上也渐渐地恢复了昔日的笑容,整个人都变得有朝气,仿佛一切都回到了平淡又幸福的轨道上。
林家美喜欢看报纸,最吸引她的就是那版报导香港明星的娱乐头条。
打开就是赏心悦目的帅男美女,还可以像个吃瓜群众,八卦各种出轨或噼腿的渣男或渣女。
由于她没有钱订阅,每期都要等程爷把订阅的报纸看完之后,她才把报纸像宝贝似的收起来,拿回宿舍慢慢看。
此刻的她被报纸尾页的连载故事,吸引了眼球,看着看着就陷入了沉思。
要是我也可以在报纸上发表文章的话,那该多好啊!
可惜自己读书不多,文化有限。
上个月瞒着所有人,像做贼一样厚着脸皮,写了一篇《男人应不应该流泪》的文章。
寄到某杂志想赚点稿费来解决生活的困境,结果石沉大海,还亏了邮件费。
她这个人就是异想天开,又没有自知之明,什么都想尝试一下,总是给自己洗脑。
不试试,又怎么知道自己行不行?
万一成功了呢?
成功的话,就多一条渠道赚钱了呀!
不成功怎么办?
投稿失败也没有少块肉,怕什么呢?
失败的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
听说堆积如山的稿件里面,只有一两篇文章入编辑的法眼。
就算失败,也是所有的失败者中的其中一个……
被自己说服之后,不管是上班还是睡觉。
她都在想,写什么好呢?
怎样写呢?
突然就想起自己的家庭经历,哥哥在没有人见的地方,肯定偷偷地哭过。
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没到伤心处。
居有关专家称,男女的寿命总比例,女人的寿命比男人的长。
那是因为,女人利用眼泪去缓解心情,释放苦闷。
可惜有很多人都认为,『哭』有失男人的尊严与体面。
男人也是人啊!
也有脆弱的时候。
他们的痛苦和难受,一点都不比女人少。
难受的时候,他们也可以尽情地哭。
流下七尺男儿泪,一点都不丢脸。
因为哭,并不是女人的『专利』。
又不是说要男人们,也像女人一样,动不动就哭泣。
真的很难受的时候,为什么要忍?
「这双鞋子一点都不好穿,把我的脚都磨损了!」
听到子茵说话,林家美从思绪中回过神来,说:「不是吧!这么贵的鞋子都磨脚?」
「你看看,穿几天就磨成这样了。」
子茵把脚上的高跟鞋脱掉,一脸嫌弃地把鞋子丢在地上,皱着眉头揉了一下磨破皮的脚跟。
林家美看了一眼被子茵丢在地上的鞋子,又往她的脚跟看了一下,看到她的脚跟被磨得红肿肿的,还擦损了皮。
从里面渗出点点血迹,她看着都感觉到疼。
「下次你用止血贴粘着脚跟,这样就不会磨破皮了。」
子茵说:「我不要了!待会你扔垃圾的时候,顺便帮我把它扔了吧!」
「你才穿几次,这样就扔了?」
林家美看着那双深啡色的高跟鞋,鞋面光滑滑的看起来很高级,质量又那么好。
子茵买的时候也不便宜,扔了多可惜呀!
「不好穿还不扔呀?穿了也是活受罪!」
子茵的父亲是个商人,家庭环境一向不错,家里也不用她给生活费。
她的工资都是留着自己花的,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用的手机都是诺基亚,花了差不多两千元买来的。
有时候,林家美特别羡慕子茵的无忧无虑。
哪像她这样,小小年纪就被生活逼得弯下了腰,花一点钱都要精打细算。
「我是觉得有点可惜,那么漂亮的鞋子。」
她连一双几块钱的工作鞋都捨不得买。
子茵就可以把几十块钱的鞋子说扔就扔,人比人真的是气死人。
子茵看着脚踝上磨损的皮肤,微微的痛意传来,让她不由得倒吸一口气。
「你不怕磨损脚的话,就直接拿走。」
「我的脚比你的脚大,不知道能不能穿。」
林家美把脚从被窝里伸出来试了试鞋,站起来感受了一下鞋子的大小和舒适度。
鞋子有点紧,缩着脚趾穿的话,勉强可以穿。
「合不合穿呀?」
子茵问。
「有点紧。」
「那就别穿了。」
「紧也不怕,你不要我就拿来穿。」
穿这双鞋子,虽然紧了点。
可是比起穿自己的那双鞋子的外观比起来,这双高跟鞋高级太多了。
因为她现在穿的工作鞋,两只鞋头都已经穿了洞,脚指都从里面突出来了。
高层小白曾经和她说过几次,问她为什么不去买双新的鞋子,因为一双工作平底布鞋才几块钱。
但是她为了节俭,一直都不捨得去买,总是想着能省点就省点。
哪怕在外人看来,显得她好寒酸,她也觉得无所谓。
虽然她知道做迎宾员,相当于酒店的门面,衣穿方面其实是很讲究的。
但是酒店没有强烈要求她执行,她也就不了了之。
谁不想买呀!
可是实力不允许,只能将就再将就。
因为顾客看的多数是人的样貌,加上她穿的是旗袍,旗袍的长度也遮去了大半的鞋子。
也很少会有人,从头到脚地去打量一个人,穿什么鞋子的吧!
但是她的困窘,还是落入了有心人的眼里。
而那个人,就是程爷的至交好友~陈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