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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局长

    林爸爸吃了药之后,平静了一段时间。


    林天佑也回到了海川,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


    林家美的脸上也渐渐地恢复了昔日的笑容,整个人都变得有朝气,仿佛一切都回到了平淡又幸福的轨道上。


    林家美喜欢看报纸,最吸引她的就是那版报导香港明星的娱乐头条。


    打开就是赏心悦目的帅男美女,还可以像个吃瓜群众,八卦各种出轨或噼腿的渣男或渣女。


    由于她没有钱订阅,每期都要等程爷把订阅的报纸看完之后,她才把报纸像宝贝似的收起来,拿回宿舍慢慢看。


    此刻的她被报纸尾页的连载故事,吸引了眼球,看着看着就陷入了沉思。


    要是我也可以在报纸上发表文章的话,那该多好啊!


    可惜自己读书不多,文化有限。


    上个月瞒着所有人,像做贼一样厚着脸皮,写了一篇《男人应不应该流泪》的文章。


    寄到某杂志想赚点稿费来解决生活的困境,结果石沉大海,还亏了邮件费。


    她这个人就是异想天开,又没有自知之明,什么都想尝试一下,总是给自己洗脑。


    不试试,又怎么知道自己行不行?


    万一成功了呢?


    成功的话,就多一条渠道赚钱了呀!


    不成功怎么办?


    投稿失败也没有少块肉,怕什么呢?


    失败的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


    听说堆积如山的稿件里面,只有一两篇文章入编辑的法眼。


    就算失败,也是所有的失败者中的其中一个……


    被自己说服之后,不管是上班还是睡觉。


    她都在想,写什么好呢?


    怎样写呢?


    突然就想起自己的家庭经历,哥哥在没有人见的地方,肯定偷偷地哭过。


    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没到伤心处。


    居有关专家称,男女的寿命总比例,女人的寿命比男人的长。


    那是因为,女人利用眼泪去缓解心情,释放苦闷。


    可惜有很多人都认为,『哭』有失男人的尊严与体面。


    男人也是人啊!


    也有脆弱的时候。


    他们的痛苦和难受,一点都不比女人少。


    难受的时候,他们也可以尽情地哭。


    流下七尺男儿泪,一点都不丢脸。


    因为哭,并不是女人的『专利』。


    又不是说要男人们,也像女人一样,动不动就哭泣。


    真的很难受的时候,为什么要忍?


    「这双鞋子一点都不好穿,把我的脚都磨损了!」


    听到子茵说话,林家美从思绪中回过神来,说:「不是吧!这么贵的鞋子都磨脚?」


    「你看看,穿几天就磨成这样了。」


    子茵把脚上的高跟鞋脱掉,一脸嫌弃地把鞋子丢在地上,皱着眉头揉了一下磨破皮的脚跟。


    林家美看了一眼被子茵丢在地上的鞋子,又往她的脚跟看了一下,看到她的脚跟被磨得红肿肿的,还擦损了皮。


    从里面渗出点点血迹,她看着都感觉到疼。


    「下次你用止血贴粘着脚跟,这样就不会磨破皮了。」


    子茵说:「我不要了!待会你扔垃圾的时候,顺便帮我把它扔了吧!」


    「你才穿几次,这样就扔了?」


    林家美看着那双深啡色的高跟鞋,鞋面光滑滑的看起来很高级,质量又那么好。


    子茵买的时候也不便宜,扔了多可惜呀!


    「不好穿还不扔呀?穿了也是活受罪!」


    子茵的父亲是个商人,家庭环境一向不错,家里也不用她给生活费。


    她的工资都是留着自己花的,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用的手机都是诺基亚,花了差不多两千元买来的。


    有时候,林家美特别羡慕子茵的无忧无虑。


    哪像她这样,小小年纪就被生活逼得弯下了腰,花一点钱都要精打细算。


    「我是觉得有点可惜,那么漂亮的鞋子。」


    她连一双几块钱的工作鞋都捨不得买。


    子茵就可以把几十块钱的鞋子说扔就扔,人比人真的是气死人。


    子茵看着脚踝上磨损的皮肤,微微的痛意传来,让她不由得倒吸一口气。


    「你不怕磨损脚的话,就直接拿走。」


    「我的脚比你的脚大,不知道能不能穿。」


    林家美把脚从被窝里伸出来试了试鞋,站起来感受了一下鞋子的大小和舒适度。


    鞋子有点紧,缩着脚趾穿的话,勉强可以穿。


    「合不合穿呀?」


    子茵问。


    「有点紧。」


    「那就别穿了。」


    「紧也不怕,你不要我就拿来穿。」


    穿这双鞋子,虽然紧了点。


    可是比起穿自己的那双鞋子的外观比起来,这双高跟鞋高级太多了。


    因为她现在穿的工作鞋,两只鞋头都已经穿了洞,脚指都从里面突出来了。


    高层小白曾经和她说过几次,问她为什么不去买双新的鞋子,因为一双工作平底布鞋才几块钱。


    但是她为了节俭,一直都不捨得去买,总是想着能省点就省点。


    哪怕在外人看来,显得她好寒酸,她也觉得无所谓。


    虽然她知道做迎宾员,相当于酒店的门面,衣穿方面其实是很讲究的。


    但是酒店没有强烈要求她执行,她也就不了了之。


    谁不想买呀!


    可是实力不允许,只能将就再将就。


    因为顾客看的多数是人的样貌,加上她穿的是旗袍,旗袍的长度也遮去了大半的鞋子。


    也很少会有人,从头到脚地去打量一个人,穿什么鞋子的吧!


    但是她的困窘,还是落入了有心人的眼里。


    而那个人,就是程爷的至交好友~陈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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