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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0页

    灵活多变,手腕灵活,即使大火之中也是游刃有余,大开大合,纵横捭阖,既叫人看得眼花缭乱,又心神嚮往,正宗的花打四门。


    「我怎么觉得袁主厨使得花打四门比起老闫好看多了。」苗中华摸了摸自己胖乎乎的肚子决定实话实说。


    「我也这么觉得。」甘仲道。


    「不是觉得,是本来就是,我觉得当年我初初学习这门技法第一次见到师傅使用的时候,大概就是这种感觉了,行云流水,宗师气度,不愧是袁主厨。」闫喜亮即使眼睛盯着看捨不得挪开也不妨碍他给袁州证明。


    虽然事先就想到了袁州的花打四门一定不差,但并没有想到,这个技能使出来比起自己的高上不少,他至今也不能像袁州这样轻松自如,仿佛使用的不过是普通的翻炒罢了。


    高达800度的高温,即使锅内也是200多度,但是袁州做来就像是如履平地一般,有种理所当然的感觉,仿佛还是小学徒的时候第一次看到师傅使用这门技艺的时候的那种震撼直击心灵。


    「哐」


    火焰熄灭,袁州将菜翻出来到一边的盘子里,很快菜就到了闫喜亮面前。


    洁白的盘子里,白菜帮子,四面金黄,微微带着一点点焦,这是被火燎烧过的证据,但是中间的颜色洁白似玉,即使经过了翻炒,似乎也不改其颜色。


    「香味清新浓郁,有股特有的火焰的气息,是极品金边白菜。」闫喜亮赞嘆道。


    他的师傅做出来的金边白菜也没有达到这样的干湿分离,即使白菜帮子上有着盈盈水光,一看就是勾过芡的,但是盘子底部却是很是干爽的,可见控制的功力。


    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夹上一片白菜帮子放进嘴里,酸辣咸香,香脆可口,闫喜亮动作不停直接开始吃第二片。


    坐在他旁边的甘仲蠢蠢欲动,最后还是没有管住自己的手,也拿了筷子夹了一片放进嘴里。


    「咔擦」


    脆爽的滋味在嘴里散开,酸辣的味道伴随着白菜的清爽口感,让人觉得仿佛是炎炎夏日吹来的一阵凉风,从里到外的舒爽。


    「好吃,这个白菜吃到最后还有一股子甘甜的味道,有点像是泉水的滋味,而且火候恰到好处,刚刚断生,正是脆的时候,这个火候的把握比起你来不知道高多少倍。」甘仲一边吃一边还要踩一脚闫喜亮。


    完全忘记以前为了吃一次闫喜亮炒的金边白菜死皮赖脸的样子。


    虽然说的是实话,但是甘仲这还没有放下碗就骂娘的做法,闫喜亮也是不欣赏的,不过现在嘴里不空,只能暂时作罢了。


    他是怕自己一开口,就会有多的白菜落到了其他人的嘴里,因为继甘仲以后,苗中华他们也来吃白菜了。


    美其名曰这只是素菜,又不是肉,不用这么小气。


    素菜也得分谁炒得不是?当然为了抢吃的,闫喜亮是没有时间说出口了。


    一盘白菜即使用的是一整颗大白菜,但是也是去掉了几乎一半的重量的,炒制出来确实是满满一大盘,看着很多,也经不住五个人一起吃,因此很快就见了底。


    「一会我也要吃你们的菜。」闫喜亮看了看干净如新的盘子直接道。


    也就是闫喜亮话音一落的时候,第二道菜上来了。


    这次上来的倒不是闫喜亮的菜了是甘仲的菜他是第一个点菜的,不过因为他点的菜需要的时间都比较多,因此是第二个上来的。


    这次上来的菜是关中烩三鲜。


    此道菜味香色美,在秦馔筵席上久负盛名,堪称「盘中之王」,因此上来的时候就是浓厚醇香的味道先吸引了大家的注意。


    ……


    第2322章 被冒犯到


    说是烩三鲜但菜肯定不止三种,名字由来是三种最主要的:花枝,鲜虾和猪肉。


    三种的鲜味混合在一起,再加一些鸡肝,鸡胗这些进去,增加鸡肉的鲜美滋味,可想而知这汤该有多鲜了。


    端上来的是一个大的汤碗,那是真的大,边上有两个耳朵,一看就是让人端的时候防止烫手的,汤碗表面颜色浓丽,画着富贵花开的样子,但是里面的内侧却是雪白一片的,配合着雪白的汤汁,不知道是汤白还是碗白了。


    一颗颗被炸的金黄的丸子,一片片雪白的豆腐,黑色的木耳,绿色的韭菜,以及其他的一些配菜,色彩鲜艷,香味扑鼻,材料丰富,与极简的雪白碗壁形成对比,然后又是外侧富丽堂皇的图案,一繁一简再一繁,相互交叠,给人以层次丰富的感觉。


    「这个味道太香,即使是放香料也没这效果,它不单纯是香,香味还有层次一样,香而弥久,含而不露,丰而不烂,鲜而不腻,极品。」甘仲嘴里念念有词,他所说的这个是古籍上对于这道菜的描述。


    实际上他对于秦菜中的八珍研究已久,尝试还原了好多次,也吃过不少厨师做的,有名的,无名的都吃过,但是能够看得上眼的寥寥无几。


    所以甘仲对于此还是比较骄傲的,因为他所还原的八珍绝对是在历史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即使没有十成十的还原度,但是六七分还是有的,剩下的几分他觉得是描写问题。


    古人的文笔,都知道一分美可以写出十分来。


    其实甘仲想法是挺好的,自己完成不了,就可以认为是古人描写太夸张,不会过多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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