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中有句流传广泛的偈语: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所谓声、香、味、触、法,是为何物?是何所指?
鄙人浅见,应该是指你看到、听到、触摸到的一切事物,也就是你眼中的世界,而法,则是你对这个世界的理解。
它们可以统称为“相”。
所谓无所住是什么意思?生其心又是什么意思?
无所住,就是不被外相所迷惑,包括你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
生其心,并不是因不被外相迷惑而生,也不是指那颗跳动的心脏,而是放下执着后显现的“自性”。这是每个人都与生俱来的本质,只因执着而被蒙蔽。
因此,前两句可以翻译成:不要执着于你所看到的世界,不要执着于你对世界的理解而产生的感受,而是要用“自性”的本然,顺随世相的生起消逝,任凭它如此的生、如此的灭。
生其心,起的是“自性”,自性就是“如来藏”。
“如来藏”就是众生本自具足的长住不变之佛性,因被“无明、妄想、执着、烦恼”所掩盖而无法显现,所以叫“藏”。
因此,那些修行有为的人并不是因为修行而得到“正果”,而是让自己的“佛性”显现而已。
所以,你修不修行,“如来”就在你身中,修行,它不会增加一分;不修,它也不会减少一分。
但是,尽管“正果”本自具足,若是不修行,它的作用是不会自动显现的,所以,要想让“佛性”之光从自身显现出来,非修行不可。
然而,修行并不是打坐念经、吃斋念佛那么复杂或简单,也并非这些行为不合适,而要明白所有修行的手段最终的目的是什么。
修行的目的是破除贪瘨痴,是为了破除因所住而生的执念。
而这,就是蒙蔽自身“佛性”的障碍。
修行就是自身如来与执念的博弈,在这个过程中你并不会得到什么具体的东西,因为你想要的都是你已经拥有的。
而所有你能拥有的,最终都会因生命的终结而消失,这也是《金刚经》的另一句偈语:法尚应舍,何况非法的一层含义。也是“虚空”的一层含义。
因为最终一切成空,“有”的意义又在哪里呢?
悟透这个道理,“执念”便因此而得到破除。
没有了执念,相与非相也就无需分别,法与非法也就再无二说。
因无所得,便无所失
修行既然是为了找到自己本已经拥有的东西,意味着你想要的是你从来就不曾失去的东西。
你得到的是你本就有的,那不就是“无所得”吗?
忙来忙去无所得,还有什么是可以失去的呢?
既然没有什么会得到,也没有什么会失去,再去执着于得失的意义又在哪里呢?
顺随自然而无所求!
用这种心态在生命终结之前生活,还会有恐惧和烦恼吗?
有恐惧和烦恼还会让你不能自拔吗?
这就是“无所住”的现实意义!